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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2015年度撥款條例草案》第4項辯論 (土地、房屋、交通、環境及保育)
主席:
在這個辯論環節,有7位議員提出共106項修正案,涉及建築署、房屋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等15個總目,對於這些修正案,我將會全部反對。因為這些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要削減與土地規劃、發展、房屋及環保政策範疇相關的局長、部門首長、高層官員,甚至整個部門員工的全年薪酬開支,亦有部分修正案是要削減個別工程項目、措施或計劃所涉及的預算開支,我認為,這些修正案根本不切實際,並非解決問題的辦法。削減這些部門的資源,不但無助於促使政府改善施政、提高政府服務質素和效率,反而會令公務員隊伍的壓力增加,打擊員工士氣,同時亦不利香港整體發展,所以我絕對不會支持這些修正案。
主席,修正案編號58、213、225及276分別建議削減建築署、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員工的全年薪酬預算開支,合共超過40億元。主席,近年,政府為了加快紓緩市民面對的住房壓力,接連推出了多項增加土地和住宅單位供應的短、中、長期措施,這幾個政府部門正是主力負責執行和落實推行有關政策和措施,這些部門的員工要面對工作量大增和人手不足的壓力,在資源缺短的情況下,如果還要削減部門員工的薪酬開支,我覺得,這樣做既不合情,亦不合理,並非對症下藥的做法,只會令問題變得惡化。
事實上,地政總署、建築署、屋宇署、房屋署及規劃署相關專業人員協會曾多次向我反映,部門人手不足問題。例如近年政府推出多項與樓宇管理及維修相關的政策和措施,屋宇署人手根本不足以應付大增的工作量,所以觸發屋宇署部分前線人員在2013年10月發起罷工,抗議署方未有正視部門人手嚴重不足問題。雖然政府建議在2015-16年度將屋宇署的公務員編制增加152個職位,但當中有145個是取代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而開設的公務員職位,即屋宇署的職位淨增長只有7個,雖然實際增加的人手不多,但我仍然希望政府能夠盡快展開招聘,讓新聘人手能夠早日投入工作。
另外,我在去年7月亦曾去信發展局局長,表達我對規劃署城市規劃師職系人手不足的關注。主席,為達致未來10年的新建屋目標,近年政府提出了多個發展計劃,包括發展新界東北及洪水橋新發展區、研究建造中部水域人工島、開拓東大嶼都會,以及研究在維港以外部分地區填海和發展地下空間等,而多個政策範疇的發展計劃亦要得到土地配合,再加上近年社會上反對規劃發展的意見越來越多,這些都是需要規劃署人員跟進和處理。上星期,我與規劃師職系人員會晤,他們再次向我反映,他們的工作量不斷增加,工作時間越來越長,很多時都要工作至深夜,間中更需於假期上班工作,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增撥資源、增加人手,以免部門因工作量大、人手不足,損害團隊士氣,甚至影響服務質素。
主席,講完公務員人手不足問題,我想轉一轉話題講環保。主席,修正案編號97及315建議削減環保署和環境局員工的全年薪酬開支,合共超過11億1,400萬元。我當然是反對這些修正案。環境局近年推出了不少環保政策和措施,包括制訂《香港資源循環藍圖》、清新空氣藍圖、推行「惜食香港運動」,以及在今年4月1日全面推行膠袋收費,落實生產者責任計劃等,推行這些計劃和措施,都需要局方和署方的人員配合,所以全數削減他們的薪酬開支根本是不切實際。
主席,在改善空氣質素質方面,由於電動車沒有廢氣排放,所以政府希望透過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同時亦由1994年開始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不過,我在財委會上曾問政府,有否檢討現有推動電動車的成效,以及有否評估現時約有1,220名車主獲得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受惠車主數目與政府原訂目標有何差距?政府竟然回答,當初推出有關稅務豁免措施時,並無制訂有關目標。對於政府的回覆,我是感到詫異,我實在不明白,政府在沒有制訂目標的情況下,如何以一些量化資料去衡工量值?無目標,政府如何估算全港應該要有幾多電動車的配套設施呢?我希望政府能夠認真考慮有關問題。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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