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禁賣不禁買 恐助長黑市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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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剛於本周三在立法會首讀《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包括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有關建議引起不少爭議,包括質疑為何未有禁制禍害更深、有更多市民吸食的傳統香煙,反而要禁止聲稱禍害較少的電子煙。

電子煙對健康的禍害是否真正少於傳統香煙,有許多不同的研究和說法,但基本上無人會認為電子煙是全無禍害、有益身心。加上電子煙可加入多種不同香味,其吸食器具設計精美時尚,所產生的煙臭味亦相對較小,較容易吸引非傳統煙民、尤其是年輕人及女士嘗試吸食,因此筆者原則上是支持立法禁止電子煙。

然而,政府現時只建議禁制進口及銷售電子煙,單純購買、管有及吸食電子煙並不違法,就令人擔心會影響執法成效及助長黑市電子煙。有受到今次立法影響的電子煙商店負責人表示,作為合法商人,他們一定不會鋌而走險經營黑市電子煙。但如果電子煙確實如政府所指,對部分人極具吸引力,而立法後仍可以繼續管有和公開吸食,相信肯定會有不少不法之徒接手經營。

雖然政府一直強調有大力打擊私煙、即未完稅的傳統香煙,但其實不少市民都知道,只要你夠膽,無論是親身購買、電話訂購,以至網購,都不難買到私煙。而且現時購買私煙屬違法行為,因為等同逃稅,但當政府決定以禁止、而並非透過抽稅方式規管電子煙,就不存在是否已完稅的問題,市民在黑市購買電子煙自用並不違法,屆時非法販賣情況可能會比傳統私煙更嚴重,當局執法會更加困難。

此外,有個別國家經已訂下全面禁止銷售和吸食傳統香煙的時間表,香港應否效法,社會有不同意見,但這不代表政府不應為了保障市民健康,推出更多限制吸食傳統香煙的措施。

香港於2006年開始,將所有室內辦公地方、食肆室內範圍、政府轄下的公園、海灘、效野公園等列為禁煙區,藉此提高煙民吸煙的難度,希望誘使、逼使他們戒煙,並同時減輕對非煙民的影響。不過,大量煙民聚集在食肆及寫字樓門口的對出路面和垃圾桶附近頻密地吸煙,又或者邊行邊食,在行人路上吞雲吐霧,對其他食肆食客及途人仍會造成好大影響。

不少海外國家都已改用負面清單的方式限制在公眾地方吸煙,即是只准在有限及指定的吸煙區內吸煙,其他所有公眾地方都禁煙。有關做法除了可減少二手煙禍害,對街道清潔亦有很大幫助。其實香港的公共屋邨早已實施這種做法,推行多年都無出過大問題,希望當局積極考慮,為香港長遠邁向「無煙城市」再走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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