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就《國歌條例草案》之修正案發言[:]

[:zh]主席,攬炒派質疑《國歌法》同「港版國安法」,會損害人權自由、破壞「一國兩制」,但睇番佢哋過去幾年嘅實際言行,似乎真正想收縮港人自由,想摧毀「一國兩制」嘅,正正就係攬炒派!

例如《基本法》規定,特首、主要官員及行會成員都不可擁有外國居留權,但立法會就最多可以有兩成議員有外國居留權,甚至非中國籍嘅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以出任。呢個安排係頗獨特嘅,反映中央政府充分照顧到香港嘅獨特歷史同實際情況,給予香港最大自由度。

喺二讀辯論時,有反對派議員翻炒我擁有居英權嘅舊聞,似乎想話擁有居英權或外國護照就係唔愛國,又講到我之前發言提及嘅「漢奸」問題。主席,係咪「漢奸」係要睇行為嘅。出賣自己國家、犠牲自己同胞嘅利益,就係「漢奸」嘅行為。有啲攬炒派嘅成員、議員,專程走到外國乞求外部勢力干預,乞求外國政府同國會制裁香港、制裁中國,好多人都認為呢啲係「漢奸」嘅行為。一個人係咪「漢奸」,同佢有冇居英權,有冇外國護照係兩碼子事。

攬炒派最近先至講,如果唔畀外籍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就係損害司法獨立。唔知佢哋今次翻炒居英權問題,係純粹想針對我本人,對人不對事,定係佢哋想收緊呢個自由度,規定所有議員都唔可以擁有居英權同外國居留權呢?

另一例子係國家安全立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容許香港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目的係給予香港最大自由度,體現「一國兩制」同高度自治。你應該自行立法,但拖咗23年都立唔到,任由香港嘅分裂國家同顛覆活動愈演愈烈,任由外部勢力干預,中央就只好幫埋你去立法,以堵塞法律漏洞。

經歷過之前嘅一人一票普選特首之爭,同埋今次國安立法,希望攬炒派真係反省下,唔好明明想爭取某樣嘢,但用錯咗方法,結果不但爭取唔到任何嘢,甚至連原本有嘅嘢都冇咗、少咗。

主席,講番攬炒派議員提出嘅修正案,我喺二讀發言時已指出,《國歌條例草案》嘅第9條,即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嘅條文,我認為係非常重要嘅。

中華人民共和國嘅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原本係一套抗日電影《風雲兒女》嘅主題曲,內容係呼籲所有中華兒女,奮起作戰,對抗日本侵華,保家衛國。呢一段由血與淚所寫成嘅歷史,呢一首歌曲、歌詞所希望帶出嘅意義,係好值得香港嘅中小學生好好學習。

尤其係香港最近發生咗DSE歷史科、不少人認為係「美化日本侵華」嘅試題事件。日本侵華必然係有百害而無一利,但考評局竟將一條是非題變成開放式題目,叫考生討論日本侵華係咪利多於弊。考評局唔止出錯題,仲向考生提供片面同誤導性嘅資料,本身已經好有問題。

到最後,竟然有多達38%嘅考生,回答話喺1900至1945年間,日本對中國係利多於弊,反映有問題嘅唔止係考評局。事後更有部分學生家長、教育界同政界人士,繼續死撐有關試題同答案係冇問題,真係令人相當震驚。我好想請佢哋用利多於弊嘅角度嚟嘗試答吓,睇下佢哋點樣狡辯同歪曲歷史,睇吓佢哋嘅答案可唔可以攞到5**(五星星)呢?

事件反映香港有部分教師、學生、家長同政客,對於八年抗戰、南京大屠殺,以及香港淪陷三年零八個月等日本侵華嘅史實,所擁有嘅了解同認知真係好貧乏、好片面、好偏頗,甚至係完全錯誤嘅。如果《義勇軍進行曲》嘅作詞人田漢先生、作曲人聶耳先生,喺泉下得悉呢次事件,唔知佢哋會有咩感受呢?

陳志全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將國歌嘅作詞人同作曲人嘅生平同死因,列入草案規定嘅中小學教學範圍,我對有關建議係有小心咁考慮,究竟有冇實質需要。

國歌嘅作詞人田漢先生,係喺文化大革命期間被逼害至死嘅。作曲人聶耳先生,就係為咗逃避國民政府逼害,喺流亡日本期間浸死,死時只得23歲,有一個說法指佢係被日本特務暗殺嘅。

我個人認為,對於一啲對中國近代史已有一定認識嘅高中學生,向佢哋教授田漢先生同聶耳先生呢兩位愛國者嘅生平事跡,係合適同有正面意義嘅,有助香港嘅年青人更深入了解日本侵華、屠殺中國人嘅慘痛歷史,以及十年文革嘅嚴重禍害,避免國家再次遭受外部勢力欺凌蹂躪,同時亦要警惕、防範社會陷入極端嘅意識形態鬥爭,大批年輕人放棄學業,變晒好似紅衛兵一樣,只懂上街示威,政治批鬥,甚至係透過違法暴力嘅行為,逼害持唔同政見同背景嘅同胞,對人命、財產及經濟造成極大傷害。

不過,正如考評局喺歷史科試卷提供嘅參考資料,呢段歷史對於部分學生,尤其係小學生嚟講,未免係過份艱深,好容易出現片面同誤導性嘅認知。事實上,即使唔將有關內容寫入草案成為法定要求,相信學校亦會因應學生嘅程度同興趣,自行選擇是否教授有關史實。所以我對呢項修正案係有好大保留嘅。

主席,講到尾,我認為最緊要嘅,唔係法例同教育局嘅指引要求學校教啲乜嘢,而係學校會點樣教、邊個去教。如果係由一啲認同日本侵華利多於弊嘅教師去教,有關學校同教育局又完全不作監管,咁不論草案條文點樣寫,最後教出嚟內容都會係片面、偏頗、歪曲歷史、誤人子弟,甚至可以講到係禍國殃民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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