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本港公營房屋供應大落後,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最新升至5.8年,差不多是3年上樓的兩倍,創21年新高,估計超過20萬人居於劏房等不適切住房。為了加快改善輪候冊家庭的居住環境,香港房屋協會於2018年9月推出試驗計劃,讓持有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達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將其閒置的睡房出租,其後再放寬至容許將整個單位出租。負責居屋計劃的香港房屋委員會之後亦加入計劃,以增加可供免補價出租的資助出售房屋數目。
然而,出租計劃推出近3年至今,只有64宗成功簽訂租約的個案,成績明顯差強人意,反映計劃存在不少問題和矛盾。
首先,至今合資格並獲批參與出租計劃的業主有近500個,同期獲批的租戶則只有300多個,看似供過於求,理應可讓所有租戶在合理租金下找到安身之所。但由於獲批業主的單位大多在新界區,租戶則大多希望租住交通較為方便的港島及九龍市區單位,出現錯配,導致實際成交偏少。
現時共有約26萬個家庭或個人正在輪候公屋、20萬人居於劏房,沒理由只得300多個租戶有意參與計劃。當局有必要了解申請反應冷淡的背後成因,檢視有關申請資格及審批準則,同時加強為計劃宣傳,將參與租戶的基數大幅增加,以提高成功配對並承租的比率,盡量善用有關閒置房屋資源。
其次,現時成功租賃個案的每月租金中位數為8,000元,是一般公屋租金的三至四倍,甚至高於不少劏房(當然其面積較大及環境較佳),對於許多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或人士而言,是難以負擔和欠缺吸引力。其實有關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本身已獲政府資助以滿足其置業需要,在出租計劃下更可在免補地價下賺取租金,予人雙重補貼、重複資助的觀感,當局是否應為出租計劃下的租金水平作出限制呢?但如果加以限制,會否又令到願意參與計劃的業主進一步減少呢?
最後,對於現時有多少資助出售房屋已閒置,有多少資助出售房屋業主已擁有其他物業或居所,政府完全沒有相關數據。若實際可供出租的單位不多,再耗費大量資源去優化及推廣計劃也難有顯著成效,亦未必符合成本效益。
正如政府指出,出租計劃旨在為相關業主與租戶提供多一個選擇,以盡量善用現有的公營房屋資源,但要根本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首要還是要加快、大幅增土地及房屋供應,其次是在永久性的公私營房屋供應到位前,積極推動加建過渡性房屋,這樣肯定會比鼓勵現有資助出售房屋業主將單位或腄房出租,更為有效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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