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日前通過一項題為「全面完善兒童遊樂設施」的無約束力議員議案,要求政府從多方面增加及優化香港的兒童遊樂場地和相關設施。多位發言的議員均批評,香港的兒童遊樂設施設計簡陋單一,缺乏趣味和挑戰性,過份著重安全性與維修保養上的方便,難以發揮為兒童帶來歡樂和促進其身心發展的效用,導致香港兒童普遍缺乏運動、經常沉迷上網和打機的趨勢更為嚴重。
筆者代表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和園境業界,一直關注香港的健康及宜居城市建設,當中包括要有足夠、優質的公共及休憩空間,有趣味、有特色、有助不同歲數和傷健兒童身心發展的遊樂設施。近年大家經常提到的成功案例—屯門公園共融遊樂場,便是由我們業界一位知名園境師有份參與籌劃。
政府在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在5年內改造康文署轄下約170個公共遊樂空間,筆者與業界亦有份推動有關計劃,包括邀請了當年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到立法會與業界人士交流,探討如何進一步增加及優化香港的兒童遊樂設施,包括舉辦更多設計比賽,善用嶄新的建造方法和物料,以降低維修保養所需的時間及成本等。
然而,對於上述議案的部分建議,即使均屬用意良好,但筆者與不少業界人士都是有所保留,認為未有充分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和實際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例如是一刀切地要求政府改造公共屋邨內的兒童遊樂設施的建議。部分公屋設施老化殘舊嚴重,損毀後遲遲無人維修,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但另一方面的事實是,部分舊屋邨的居住人口日漸老化,幼童數目愈來愈少,一些屋邨小學因而面對收生不足,甚至有被「殺校」的危機。將部分使用率長期偏低的屋邨遊樂場,改建成適合長者或可以長幼共融的設施,更能地盡其用,便利到更多居民和更為符合成本效益。
對於要求政府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提高按人口計算的兒童遊樂設施比例的建議,同樣需要連同香港人口老化、出生率持續下降的趨勢去綜合考慮。近年但凡有某類設施出現供不應求,例如是安老院舍、運動場地、停車場和泊車位不足等,就會有人要求提高相關設施的規劃標準。但土地資源與發展密度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在香港。規劃標準提高及有效落實某類設施或土地用途的比例,可能就有其他類型的設施或用地被迫相應減少,甚或導致市民要住得更密、更細、更貴。
另一項建議是透過加入賣地條款及完善相關建築指引,藉此鼓勵更多私人屋苑引入合適的兒童遊樂設施,筆者對此亦有相當大的保留。
香港的覓地建屋速度變得愈來愈慢,建造費用愈來愈貴,原因之一正是政府近年在規劃標準、分區大綱圖、地契及賣地條款,以及相關的建築法規和指引之內,愈加愈多條款,愈寫愈為死板。而且永遠都是只有加、沒有減,無人會適時去檢視和簡化相關規定。最後不但令建設成本增加,時間不斷拖長,審批愈見繁複,還會抹殺了業界的創意和發揮機會。大家批評那些設計千篇一律、欠缺趣味和特色的兒童遊樂設施,往往就是這些指引、條款和官僚程序的產物。
筆者過去從事房地產業務多年,深明只要有市場,受到買家及住戶歡迎,發展商怎會不想盡辦法提供更多兒童遊樂設施呢?有些私人屋苑缺乏相關設施,主因是地盤太小及限制過多,起得到車位,就不夠地方加建遊樂設施。是否又要政府提供更多樓面或補價豁免,來換取發展商多建相關設施呢?
如果在地契內寫明發展商或業主,將來必須提供及定期翻新屋苑內的兒童遊樂設施,管理費一定會增加,而且只有有關屋苑的住客享用到。當住客年齡結構出現變化,相關兒童設施變得不受歡迎,使用率下降,但住戶繼續要花錢維修翻新,需要申請修改地契才能變更相關設施,這又是否大家樂於見到的結果呢?
![[:zh]謝偉銓 TONY TSE WAI CHUEN[:en]TONY TSE WAI CHUEN 謝偉銓[:]](https://tonytsewaichuen.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logo-180x8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