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就房屋事務方面訂立了不少指標,包括在未來五年興建約3萬個簡約公屋;令公營房屋總建屋量較對上一個五年增加約五成,公屋輪候時間由現時6年降至4年至4年半。為達至上述指標,政府採取了多項措施,促使各類公營房屋供應都能提量、提速。
主要措施包括(一)「公屋提前上樓計劃」,房委會透過規劃、設計及施工措施,使新建公營房屋能提前或分階段落成,並透過預先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從而加快公屋申請者上樓;(二)採用「設計及建造」模式及利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等加快建屋;(三)持續重建舊式公共屋邨及工廈,十個重建計劃,合共提供約32,000個住宅單位等。另外,亦會提升公私營協作,推出新的「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資助房屋先導計劃」和為新建的公營房屋單位面積「封底」。
以上多項的措施對公營房屋無論質和量都會提升,為公屋居民締造更有幸福感的居住環境,令公營房屋更具吸引力。然而,作為房屋階梯重要一環的私營房屋,房屋局提交的文件著墨只得寥寥數語,忽略了私營房屋對改善整體居住質素的重要性,對市民置業向上流所產生的作用。
回看香港過去二十年樓市的發展,由於住宅單位持續供不應求,導致私樓的租金與樓價不斷颷升,納米樓數量持續增加,與公營房屋無論是售價和租金的差距越來越大,用於居住的支出佔家庭收入的比例加重,令未能入住公屋的市民生活越見困難。香港雖然奉行自由經濟,政府不應過份干預市場,但居住是生活必需,市民無力購買私人樓宇,租屋的支出又佔去收入的大部分,不單怨聲四起,亦導致不少市民轉投加入輪候公屋行列,當中更有年青人寧願辭職,投入打散工行列,令收入維持在低水平,以便符合輪候公屋資格,失去「向上流」的動力。
筆者多年前提出,政府應該為港人制定「人均居住面積」及水為市民制定用於「住屋開支佔家庭收入比例」的目標,當市場出現供不應求,不單是公營房屋要提速增加供應,私人住宅同樣需要,以回應市場需求,令樓市健康發展,市民居住環境得以不斷改善。
新一屆特區政府將房屋問題獨立成局,筆者多次提出,新設房屋局不應再和以往一樣,只著重公屋的建造,分配,管理和維修,對私營房屋的重要性繼續忽略,如是,改善香港居民居住環境的目標,將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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