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認同不少建造業界人士同經濟學者嘅意見,政府唔應該因為一時嘅經濟不景同財赤,而大幅減慢基建投資,否則短中期嘅經濟同消費市道會更差,長遠更會影響香港嘅土地房屋供應、產業發展,以及各類社會民生設施嘅建設。好高興政府喺預算案採納咗相關意見,一方面因應財赤檢視各項基建工程及發展計劃嘅緩急優次,但同時亦承諾將每年嘅基本工程支出維持喺約900億元嘅水平,比起過去5年嘅平均數仍有約17%嘅增長。
為咗更有效支持基本工程,包括發展北部都會區嘅短期資金流需要,預算案提出調整政府嘅發債計劃同規模,包括成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以及將現有嘅綠色債券易名為「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同時預算會喺未來5年,每年發債約950億至1350億元。依家審議嘅決議案,就係將政府嘅發債上限,由現時嘅2000億元,提高至5000億元,有利推行相關計劃。
政府嘅宣傳片都有教市民,「借錢梗要還」、「還得到,至好借」。有人形容今次加大發債係等同借貸度日,擔心政府會還唔起,導致庫房破產、影響公務員嘅退休金等。
首先必須強調,造地、基建工程同發展計劃,並唔係單純嘅開支,係有回報嘅投資。例如填海造地可以帶嚟地價收入,用土地推動產業發展可帶嚟經濟增長同稅收,仲有社會、民生方面嘅回報,例如縮短公屋輪候時間、減少塞車、改善醫療服務等。發展北部都會區,除咗可以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帶動創新科技同現代化物流等產業發展,仲可以促進特區同大灣區嘅融合,對香港長遠發展至為重要。
情況就好似買樓做按揭貸款,一般香港人都會視為係一種投資,樓宇本身可以用作出租或自住,帶嚟租金回報同改善居住環境。當然,如果涉及過度借貸就係另一回事,但香港嘅負債比率,相對於絕大部分主要經濟體都係相當低。
政府已經喺預算案提出咗一套財政整合計劃,以先節流、後開源嘅原則,嚟逐步達致收支平衡。政府亦承諾唔會將發債所得嘅資金,用於增加社會福利同公務員薪酬等經常性開支,而係只會用於推展基本工程同各類有助香港可持續發展嘅項目。因此,大家唔需要對政府加大發債而過份擔心。
【餘下約100字】 總括而言,投資基建,係有別於借貸度日;投資未來,並冇違背審慎理財。「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嘅設立,更有助增強市民對香港未來發展嘅「參與感」。因此我係支持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借款條例》提出嘅決議案。本人謹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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