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質生產力賦能漁農業發展」議案

主席,漁業喺開埠前係香港嘅第一大產業,新界嘅農業亦曾經做到自給自足。但隨着香港持續發展,做轉口港,輕工業,再轉型為依家嘅金融、貿易同航運中心,漁農業佔本地生產總值嘅比率就不斷下降,就業人數亦大幅減少,大部分農產品同副食品都依賴進口,唔少農地轉為工商業、住宅或其他用途。

80年代內地經濟持續轉型發展,亦一度出現大量耕地流失嘅問題,令人憂慮我國會否出現糧食危機。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要堅持「耕地保護紅線」同「糧食安全底線」,同時更要提升耕種嘅質量,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把中國人的飯碗,在任何時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係相當有遠見嘅。

香港市民嘅糧食安全有國家支持,但亦唔應該冇晒本土嘅漁農業。香港經濟嘅未來發展重心,當然係金融、貿易同創科等行業,但同時亦要有適度多元發展,畀我哋嘅年輕人有更多不同選擇。尤其係隨着農業現代化及相關科技嘅發展,可以用更少嘅耕地同耕期,生產出量更多、質更好、價值亦更高嘅農產品。香港可以發揮我哋喺科技研發應用、國際營銷經驗,以及法制同管理方面嘅優勢,再善用內地廣闊嘅土地同強大嘅產能,將本地嘅漁農業品牌推向內地,走出國際。

另外,正如我哋G19嘅姚柏良議員提出,香港係有條件發展具本地特色嘅休閒漁農業,帶動更多元化嘅旅遊選項。

香港要發展現代化、高增值,以及結合埋旅遊同休閒娛樂元素嘅特色漁農業,必須先扭鬆一啲相當僵化嘅規範。首先係土地用途。香港嘅土地用途規範僵化,規劃同分類方式過時,欠缺前瞻性。農地用途只包括傳統嘅土耕農業同魚塘,工業大廈就真係只能做傳統工業,想將兩者轉做多層式嘅現代化水耕,往往要經過繁複費時嘅申請程序。想即場出售農產品、或者畀人釣下魚同煮嚟食,就可能變成商業用途,要向城規會及地政署申請改劃同改契。不但未能體現政府作為「促進者」嘅角色,甚或障礙咗產業嘅發展。

其次係相關嘅建築同環保法規,同樣係好僵化同繁複。包括農地上面唔可以有任何大型永久構建物,原意係防止濫用,但亦局限咗現代化農業嘅發展,難以同時做埋加工、包裝、同推廣銷售等一條龍服務。

政府推動現代化農業園,我係支持嘅,但唔少人批評搞得好慢同唔夠現代化,租用條款唔符合業界營運同發展需要。政府近年亦推出咗多項漁農業資助計劃,但有業界反映,想申請一啲新技術、新產品、新做法,因為缺乏本地或海外經驗參考,審批往往要等好耐,但市場同科技發展係唔會等你。

所以,講到「新質生產力」,業界同市民固然要學習,但最急需轉變嘅,可能係政府制度同官員心態。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原議案及各項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