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垃圾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凸顯不少實施的問題,包括操作繁複,使用「指定袋」欠缺動力,廚餘收集等轉廢為能、為材配套不足,政府實事求事,決定暫緩8月1日實施垃圾收費的執法。
政府於第三度延後法例實施的同時,宣傳於未來一年進行多項工作,研究包括增加「綠在區區」回收點、廚餘回收機的提供和支援,加強宣傳條例的目標,派發免費「指定袋」給公屋住戶半年,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實行減廢等,目標是要讓市民更容易適應條例要求,從而減少固體廢物的棄置。
筆者認同政府暫緩執行的做法,但對於政府過去多年來在處理固體廢物的工作,包括回收配套措施等未見積極,感到失望。回看立法會討論垃圾收費條例草案及其通過,前前後後長達20年,也因應實施及推行減廢安排,支持增聘人手,卻未見有效減廢,固體廢物運往堆填區的數量未見下跌,令不少人士不滿。
根據資料,為了推動垃圾收費,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政府共花費超過1.7億元,其中用作推廣宣傳約3,000萬元,但不少市民對收費仍然一知半解。就如購買「指定袋」,亦備受爭議為「政府搶錢」,根本不了解收費的措施是希望大家減少棄置垃圾。另外,就「一袋多用」,減少膠袋棄置的數量。但「指定袋」的設計未見多元化,原設計只著重「識別」為「指定袋」,故應作出檢討,在設計上多加考量。
至於「綠在區區」能成功吸引部分市民將廢物回收,政府亦計劃將收集點由現時約200個大增至800個,但必需考慮其成本開支,包括租用舖位租金,裝修營運費等。筆者建議政府要多考慮利用政府其他空間放置回收設施,如利用市區休憩公園部分空間,以組裝合成建築法,設置智能回收設施,令服務更便利市民。
同樣,對於廚餘回收問題,明顯過去推動力度不足,面對垃圾收費迫在眉睫,才引起市民關注;因此,除要增加廚餘收集站及流動收集點外,亦要加強教育,鼓勵和協助回收食肆廚餘,支持建立更有系統及質量的轉廢為能、轉廢為材設備,否則回收廚餘,最終又是運往堆填區,令參與者氣餒。
政府更要加強跨部門及與企業和環保團體等合作,將相關訊息傳達給市民;如民政署、關愛隊、區議會及物監局等,不單對法團作推廣,對單幢樓及三無大廈的支援及與物管、清潔業界的溝通亦不能忽視,以達至減少固體廢物的置棄量,為環保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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