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善用竹篙灣用地 達致多贏[:]

[:zh] 身兼香港廸士尼樂園大股東的特區政府,上周宣布不再延長廸士尼就竹篙灣第二期發展用地的認購權,變相將用地收回。

早於兩年多前,筆者已透過重返立法會後的首條口頭質詢,敦促政府善用該幅已「曬太陽」超過十年、面積達六十公頃的填海用地作其他發展,包括在不違反合約精神下提早將之收回。政府其後宣布與荷蘭公司合作,以短期租約方式在該用地興建鮮花主題公園,惟該計劃估計因黑暴與疫情問題而胎死腹中。

雖然該用地有部分已用作興建臨時檢疫設施,為可能於冬季來臨的第四波疫情做準備。但由於疫情未知會持續多久,往後的全球旅遊業生態亦可能出現變化,政府決定收回用地是「遲到好過冇到」,現在要處理的是未來作何種發展用途。

有社會人士建議待疫情過後,將有關檢疫設施改建及加建成更多過渡性房屋單位,以至興建永久性的公營房屋。但亦有不少人指出,竹篙灣位置偏遠,缺乏路道交通和社區配套,又有高度限制、噪音及與廸士尼樂園是否協調等問題,未必適合大量需要每日到市區上班上學的基層家庭入住。

筆者認為,當局可考慮將部分現有及合適的文康、旅舍設施,例如渡假營、戶外康樂中心、長者活動中心等搬遷到該處。一來有關設施的交通及配套設施需求較低;二來可配合該區原定的旅遊及康樂用途,發揮協同效應;三來可騰出原有用地,較容易在毋須增加大量基建配套下改作房屋等其他發展,地盡其用;四來一旦疫情重臨,相關文康及旅舍設施可快捷地改為隔離檢疫中心,不用再臨急徵用酒店或未出租公屋作檢疫用途,是一個多贏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