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面對樓宇老化問題嚴重,截至去年年底,全港30年或以上私人住宅及綜合用途樓宇總數逾2.3萬幢,當中樓齡介乎50至69年,共有7,466幢,樓宇失修情況亦愈見嚴重。上月位於佐敦一幢舊樓發生三級火警,造成5死40傷慘劇,大火揭露該廈未有遵辦強制驗樓,引發消防安全問題。然而,如樓宇有適當的維修保養,不但能減輕安全隱患,亦可提升樓宇的質素,延緩老化。
筆者早前出席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舉辦的「樓宇維修18區巡迴講座」開幕禮,與參與者分享樓宇維修的一些經驗和見解,以及樓宇預防性維修和定期保養的重要性。在互動過程中,不少參與者反映對舊樓維修的問題,但認同若能加強「預防性」的保養維修工作,有助減輕日後維修的開支,良好的居住環境亦得以保存,樓宇價值得以維持甚或提升。事實上,若樓宇長期沒有進行有效維修保養,當強制下要進行大維修時,涉及項目自然衆多,費用自然高昂,工程時間亦會因而更長,對相關住戶影響亦更大。因此,不少業主往往因涉及金額大而對維修有所抗拒,令問題愈趨嚴重,安全風險愈見增加。
就維修保養,筆者一直主張未雨綢繆,在大廈落成入伙後 ,除收取費用作日常管理開支外,亦應設立維修基金,於收取的管理費部份款項作維修基金,用作定期維修保養之用;筆者建議從入伙後每五年進行定期檢查,並進行需要的修護。樓宇建成初期,狀況應良好,需維護項目亦不會多,但隨著樓齡的增長,需要維修的項目愈來愈多,由於早前的定期保養及維修,一次要處理的項目自然有限,費用相對亦較低,業主自然較容易接受。
另外,不少業主礙於缺乏樓宇維修相關的知識和經驗,面對需要大量維修項目及較大的費用,持牌物業設施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可以更積極和主動向業主講解,發揮專業的價值,推動定期維修保養計劃及方案,保持甚致提升物業的價值。
屋宇署多年前推出實施強制驗樓計劃,每年會按風險管理原則揀選600幢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要求相關業主進行驗樓,進行維修。政府曾多次撥款推出不同的支援計劃,如市區重建局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 2.0」,為合資格業主就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當然,如能加快推動修訂《建築物條例》,有助增加樓宇的維修責任,簡化檢控程序,提升執法效率 ;通過提高罰則,加強對違規的阻嚇力。
至於三無大廈,不少業主以長者居多,政府應協助推動「聯廈聯管」,透過協調多幢三無大廈及單幢樓宇,共同聘用物管公司,以小區管理模式,推動維修及保養工作;令三無大廈獲得管理服務,居住環境和質素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