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周三在沒有議員要求發言下,一致通過《追加撥款(2020-2021年度)條例草案》。事後有傳媒報道立法會用了短短三分鐘時間,便「極速」通過總額逾一千七百億元的追加撥款,令人誤以為在攬炒派退場後,餘下的建設派議員只顧議事效率,而未有好好為納稅人把關。
其實有關質疑純屬一場誤會。該一千七百多億元的所謂「追加撥款」,已先後於去年中至今年初的財委會會議上,經過議員的詳細審議後批准,包括向防疫抗疫基金撥款以推出更多疫情支援措施、向科技園公司注資以推動落馬洲河套區創科園建設、為短期失業人士設立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以及向海洋公園提供的救亡撥款等,當中絕大部分款項經已支付,並非要增加任何新開支。草案目的純粹是為了會計上及法律上的需要,修正早於去年初獲立法會通過的《撥款條例草案》(即上年度預算案)的帳目內容,因此沒有任何爭議可言。
事實上,政府過往每年都會向立法會提交上一財政年度的《追加撥款草案》,攬炒派每年都會借有關機會發言抹黑政府,企圖誤導市民,例如將草案歪曲為有項目超支而需要追加撥款「填氹」、質疑個別部門「洗腳唔抹腳」等。筆者在過去兩年的辯論中,都有發言加以澄清及反駁攬炒派的歪理謬論。 鑒於攬炒派已悉數辭職或被取消議員資格,筆者今年未有再就有關草案發言,豈料負責的官員及其他議員也沒有發言講解草案的目的和內容,因而令少數傳媒產生誤會。今次事件反映,政府施政與議會議政的效率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略公眾的觀感及相關的宣傳解說工作,官員、議員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