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修正案第一次發言

主席,剛剛通過二讀嘅《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原本建議將劏房租金加幅限制喺最多15%,唔少市民聽落覺得過高,但其實呢個係每兩年調整一次嘅加幅上限,根據草案,劏房嘅加租幅度,係唔可以高過同期嘅市場平均租金嘅升幅。根據過往差估署嘅數據顯示,每兩年嘅市場租金升幅,絕大部分年份都低過15%,有時甚至係負數。

不過,因應多個政黨及關注團體嘅政治壓力,政府現時提出修正案,將加租上限由15%降低至10%,希望加強對劏房租戶嘅保障。用意係好嘅,但係咪可以令到劏房租戶唔使俾咁高嘅租金呢?呢點我係好有保留嘅。

正如我喺二讀辯論中指出,草案未有為受管制嘅劏房,訂定「起始租金」或「合理市場租值」,就算將加租上限再降低啲,對租戶都未必有幫助,因為業主可能會趕喺草案生效之前預先加定租,令租戶未見其利,先受其害。如果將來嘅市場租金升幅根本未達到10%,劏房租戶因業主預先加租而導致更早便要交更多租金,導致雙重受害。

政府話香港嘅劏房單位五花八門,面積、位置、間格、設施同質素都不一樣,現階段冇足夠數據去制訂「市場租值」。但講到劏房嘅加租幅度限制,政府又用番市場住宅嘅平均租金升幅嚟做標準,真係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作為一位資深嘅產業測量師,我認為只要政府有心,冇理由唔可以為劏房制訂一個合理嘅市場租值。我明白劏房嘅呎租,對比起同等嘅住宅單位嘅市場租值應該會高嘅,因為相關業主要作出額外嘅使費去改建單位,但幅度亦都唔應該冇晒譜。

政府話想等劏房租管實施一段時間,掌握到一定數據,先去制訂劏房嘅起始租金或合理租值,我覺得道理係非常牽強,因為乜嘢叫做市場租值,喺國際上、學術上、專業上係有定義嘅,其中一個元素係租賃雙方要地位對等,包括喺資訊上、知識上同議價能力上。

但係香港嘅劏房租戶,絕大部分都係處於弱勢,資訊嚴重不足,議價能力極低,部分人嘅知識水平亦都唔高,政府喺咁嘅情況下取得嘅劏房嘅租金數據,一定係遠高於合理租值。如果利用呢啲數據來釐訂劏房嘅起始租金,只會將唔合理嘅現象合理化!背棄立法去保障弱勢租戶嘅原則。 不過,我亦明白劏房租管立法現已去到「埋門一腳」,加上今屆立法會嘅會期即將完結,難以再對草案內容作出大幅改動,甚至推倒重來,所以我亦唔會反對政府嘅修正案。我講到呢度先,稍後我會再就石禮謙議員同政府嘅其他修正案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