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動產業升級轉型,促進金融、經濟多元發展」議案

主席,感謝李惟宏議員提出「全面推動產業升級轉型,促進金融、經濟多元發展」議案。議案頭兩點聚焦香港金融業發展,相信G19唔少熟悉財經、金融嘅議員會提出佢哋嘅真知灼見,我會集中回應議案嘅第三同第四點。

第三點係「促進科研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鼓勵業界運用科研產品和服務,以提升創新科技在各行各業的應用場景,推動不同產業升級轉型」。香港建造業面對嚴重人手短缺,應對方法之一係善用創新科技,減少對人力嘅需求。我哋早前去到大灣區內地城市考察,睇到好多由我國自行研發嘅建築機械人,結合咗AI、BIM同MiC等多種技術,以更自動化方式起樓同裝修。除咗節省人力,亦慳到施工時間同建造成本,令工程質量更為穩定,仲可以減少工業意外,一舉多得。

不過,根據過往經驗,香港想引進內地嘅先進科技同設施,往往係困難重重。原因之一,係過去立法會嘅攬炒派,對於所有來自我哋國家嘅事物,都惡意批評、排斥同阻礙,將所有內地嘅產品、技術、企業、以至專才,都一律抹黑為次一等嘅,只有來自外國嘅先至係好嘢。

部分特區官員喺呢個政治環境之下,亦變得對內地嘅產品同技術有所抗拒,例如唔會輕易承認我哋國家自己訂立嘅產品同技術標準,即係「國標」;或者要求有關公司進行更多喺內地已做過嘅測試;甚或要求取得外國認證等等,令到需要花更多時間同資源先能取得批准,費時失事,令人氣餒。

其二係採購及招標制度。為咗保障本地嘅勞工同企業,好多政府採購合約,都規定中標者必須聘用相當高比例嘅本地僱員。一般而言,呢啲係合理嘅做法,但對於一啲創新科技項目,一啲本港相關技術及專才供應不足嘅有關項目,承辦商希望引入較多外援,以提供更佳嘅服務,相關規定就未提供到彈性,我建議係應作檢討。

第四點係要求政府「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藍圖」,包括透過提供稅務優惠、專項資助、人才培訓、以至上市融資等配套支援,從而促進經濟多元。呢幾點都係重要嘅,我建議再加多一樣,就係土地規劃同批給政策。

主席,基於所謂嘅「積極不干預」嘅政策、部分官員嘅唔做唔錯心態、仲有攬炒派嘅「官商勾結」抹黑,政府過去甚少積極、主動咁透過土地規劃同批給,去推動一啲有利香港嘅產業發展。結果令到好多企業同產業,搵唔到足夠同合適嘅用地,或者要花好多時間同資源先搵到。政府嘅短期租約用地,租期一般只得兩三年,亦令到企業唔敢放膽投資。

對於上述嘅審批認證、招標制度及產業用地政策問題,希望政府會正視同檢討。措施要適度靈活變通,否則香港嘅科技應用同產業發展,將永遠都落後於他人。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原議案同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