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
主席,本次由陳淑莊議員提出的特權法議案,沒記錯已經是今屆立法會大會,第六個針對沙中線工程問題提出的特權法議案。相關議案由去年中、狗年開始提出,到現在已經是豬年,而且很難保證不會再有第七個、第八個相關的特權法議案。
我這樣講,並不是要批評提出有關議案的反對派議員死纏爛打,為了搶曝光、博見報而濫用立法會程序。事實上,如果不是沙中線工程本身醜聞不絕,好似不少議員同事所講「鑊鑊新鮮鑊鑊甘」,相信不論相關議員如何有創意和毅力,都很難想到這半打特權法議案。
我在之前就幾次的特權法議案發言時,都有提及港鐵公司過去的鐵路項目,無論是建造、管理和營運服務,在本地、以至外地都有一定聲譽。不過,隨着沙中線工程問題不斷曝光,由最早的造價超支及工程延誤、到去年揭發的削鋼筯、剪鋼筋醜聞,還有沉降問題,以至最新的大量施工紀錄文件不知所縱事件。正如我早前在電台所講,港鐵過往多年累積的聲譽和給到香港市民的信心,經過上述連串事件,已經可以說是一舖清袋!
本次議案要求調查的紅磡站施工紀錄文件不全事件,某程度比之前的懷疑剪短鋼筋醜聞更為嚴重。因為按照一般程序,有關文件必須先得到負責監管工程的人員簽署認可,承建商才可以展開下一階段工程。而且有關文件理應是一式多份,分別交由項目管理人、項目總承建商及各有關分判商保存。
現在據報相關工程,有多達四至六成的施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失蹤,按常理去推斷,估計有兩種最大的可能性:第一,是有人為了某種原因或目的,集體將有關文件銷毀,讓大家無法追查;第二個可能性,是有關文件根本就從來都沒出現過、從來都沒人簽署過,而相關工程是在無人書面認可之下,仍然繼續進行。
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正式宣布,延長沙中線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限期,並將其調查範圍擴闊至包括紅磡站南北連接隧道及列車停放處工程,以及相關的工程文件失蹤事件。而針對大量施工紀錄不翼而飛,警方亦已經介入展開刑事調查,所以我在此不作無謂的揣測。但無論是有人銷毀了相關文件、有關文件根本不存在,還是其他原因,都令人質疑香港的鐵路工程監管制度,是否已經徹底崩潰和敗壞呢?
最新曝光的港珠澳大橋遲交施工紀錄文件事件,性質雖然沒有紅磡站那樣嚴重,沒有涉及擅自更改施工圖則和方法,但事件某程度亦反映出,有關問題不止出現在港鐵的鐵路工程,香港的其他大型基建及土木工程,亦很可能存在這類不依程序指引施工的陋習,以及監管機制出現漏洞的問題。
在沙中線工程問題陸續曝光後,不時都有我代表的建測規園界會員問我,為何進行私人建築工程,包括建住宅、建商場、建寫字樓等,政府就管得那麼嚴? 所有圖則和工序,都必須有AP(認可人士)或其他認可人士簽名確認及入紙申請,批了才可以開工;就連認可人士放假離港,都一定要通知政府並委任另一位認可人士暫代,負責相關工程項目。
但是,為何很多基建工程、土木工程,尤其是鐵路工程,政府就管得那麼鬆? 甚至可以說是沒有管。沒批准圖則都可以照施工,沒負責人員簽名確認都可以進行一下步工程,改圖則又不用政府批,港鐵自己審批自己;最離譜是出事之後,都好似沒人需要在專業和法律上負責;相關專業人士和監工人員,好似因為沒做好工作,辭職就沒事。大家現在經常說要港鐵負責,港鐵作為一間公司可以怎樣負責呢?
嚴守既定程序指引的文化、負責專業人士需要問責的制度、追究責任的機制,在樓宇建築工程方面,一直行之有效,做得不錯,但是在基建工程、土木工程、鐵路工程方面,就好似完全不是一回事。
所以,對於本次施工紀錄不全事件,以至之前的連串沙中線工程問題,一方面我們要繼續追究各相關人士和公司,在合約上、法律上、以至政治上的責任,還大家一個公道;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對鐵路、基建、土木工程相關的法制和程序、專業人士的權責問題,作出根本性的檢討與改革,完善有關機制,以挽回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基建工程質量的信心。而且有關改革不應該等到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在去做,政府現在就要立即開始去做。
首先是要重新加強對基建工程、土木工程,尤其是鐵路工程的監管,包括檢討和修訂《建築物條例》,不可以再容許港鐵負責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豁免於條例監管範圍,即使是政府直接負責的工程,亦不應完全獲得豁免,甚至要研究需否訂立一條專門針對基建及土木工程的新條例,強制相關工程要聘用適合的獨立專業人士,加強他們在監管機制上的獨立角色和責任,包括法例上的責任。
其次是要改革港鐵公司和檢討政府與港鐵的關係。之前有報道指政府已物色到合適人選接任港鐵主席,港鐵行政總監一職據聞亦已有人選,但純粹人事改組我覺得是不足夠的,港鐵的內部架構、管治文化和監管機制亦有必要檢討、改革。
此外,沙中線和高鐵香港段工程的「服務經營權」模式,事實證明是有問題,同樣需要檢討。政府要改變過往俗稱「check the checker」的制度和做法,即現時主要依賴通過港鐵或外聘顧問公司去監管基建工程,政府官員再透過在辦公室看文件、看報告,去監察港鐵及相關顧問公司的被動式監管模式。當港鐵的前線監管功能已明顯失效、大型工程顧問公司亦被指出現壟斷和利益衝突的時候,政府必須考慮走上最前線,直接派員進駐港鐵及沙中線工地進行監管。
其實早在上屆立法會,由我擔任副主席的高鐵工程延誤事件專責委員會的報告,經已指出政府缺乏擁有推展鐵路項目實際經驗的人員,影響了路政署和鐵路拓展署對港鐵的監管,建議政府加強內部專業培訓。本次沙中線事件再次凸顯有關問題,希望政府盡快、認真落實有關建議,建立自己的鐵路項目專業團隊,同時善用外間的獨立專業人士協助監察。
陳淑莊議員本次提出的特權法議案,我很認真的考慮過應否支持,但基於獨立調查委員會已擴大職權範圍及開展相關工作,警方亦已展開刑事調查,相比由立法會進行相同的調查,我認為未必能夠更有效率和更深入快捷,找出事實的真相及問題所在。
如果大家有留意獨立調查委員會之前的公開聆訊,都會知道有關調查是相當複雜和專業的,涉及大量文件、圖則、證人、證供及工程專業知識,很可能比當年的公營房屋短椿事件,需要更多時間去調查,因為短椿事件只涉及打椿工程,沙中線就牽涉多項工程、多份合約及多間公司。
當年立法會查短椿查了兩年,但現屆立法會只餘下一年多任期,而且估計相關專責委員會,很可能需要委聘一些本地、以至海外的獨立專家顧問提供協助,這樣又會牽涉一定的程序、時間及公帑。再者,大家都預計到由立法會調查沙中線事件,不止是尋找事實那樣簡單,部分議員一定會提出不少政治上、政策上的問題,是否有足夠時間進行全面、深入及公正客觀的調查呢? 我有很大保留。
如果陳淑莊和其他反對派議員,是想向港鐵及政府追究政治責任,倒不如與獨立調查委員會各司其職,根據委員會查出的事實真相及結論建議,在立法會作出跟進和「追殺」相關的人士及官員,這樣比起動用特權法另設專委會重複調查事件,應該會更加直接和有效率。
最後,對於有議員要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就沙中線事件問責下台,其實有真正留意事件來龍去脈的議員和市民,都應該知道絕大部分的工程及監管問題,都不是在陳帆局長任內發生。他已經很盡力、很盡心,嘗試去解決這個由上兩屆政府遺留的問題。我希望陳帆局長和相關政府同事,繼續緊守崗位、加倍努力,幫香港收拾好沙港鐵尤其是中線這個爛攤子,挽回市民對鐵路工程及監管制度的信心。
主席,以上我的發言亦代表G6「六人組」的意見,僅此陳詞。
[:]
![[:zh]謝偉銓 TONY TSE WAI CHUEN[:en]TONY TSE WAI CHUEN 謝偉銓[:]](https://tonytsewaichuen.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logo-180x8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