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主席,首先想解釋一下為何我以公務員作為今日的議案主題。第一,當然是因為我代表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有不少會員都是公務員;第二,我本人是做公務員出身,1976年畢業就加入政府,做了12年才離開;第三,近年我出任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有助我更深入的了解公務員隊伍所面對的種種困難和挑戰。
主席,香港向來都是奉行行政主導,而行政機關的骨幹就是公務員隊伍。即使回歸後推行的問責制,三司十三局首長改為政治任命,但實際上他們有不少都是公務員出身,包括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女士。所以,如果香港的公務員隊伍因種種原因,包括人手不足或出現錯配,待遇欠佳,又或者是效率偏低、缺乏協調、政策因循、配合不到社會的最新情況和需要,香港的整體發展都會受影響、七百萬市民的福祉都會受損。
我的動議內容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促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務員的待遇、人手編制、工作環境及進修培訓。其中人手編制方面,除了是否充足,還要關注是否出現錯配。在待遇方面,就包括二千年之後聘請的新制公務員,他們的假期累積上限、退休後的醫療福利等。
隨着香港人口增長、市民對公共服務的要求提高,很多政府部門都出現人手不足或錯配問題。尤其是政府近年致力增加土地房屋供應,同時加緊處理各類涉及樓宇安全、違規建築和土地管理的問題,多個相關的部門,特別是專業職系,都因為工作量大增而做到「有氣冇碇唞」。
我在競選時就要求政府就相關部門及職系增聘人手,得到當局積極回應。上年度的公務員編制增加3.7%,屬回歸以來新高,本年度亦有多個涉及建測規園的部門獲增加人手,就此我要再次感謝特首、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這方面的努力。
不過,有些部門人手增加,但硬件設施方面往往未能適時配合,包括辦公地方、枱、櫈等傢私,影響工作效率及職業健康。另外新入職的同事一定是經驗較淺,需要培訓及由資深的同事帶他們工作,在短期內反而增加了現職公務員的工作量,希望政府能關注有關問題。
在辦公地方方面,我知道政府已努力嘗試解決問題。例如早前屋宇署總部搬去新落成的西九龍政府合署,我亦有去參觀過,同事的工作環境得到很大改善,尤其是辦公室內部採用了現代化、較開放設計,高級管理人員犧牲了部分自己應有的辦公地方和開揚觀景,以騰空地方轉做共享空間,令其他同事多了地方用,值得其他部門參考。
不過最佳的做法,當然是容許增加辦公室面積作為員工共享公間。而對於一些需要儲存大量檔案、文件及圖則的部門,政府應因應他們的實際需要,增加相關的儲物空間及設施。
據我了解,西九龍政府合署原定是有個飯堂,但好似因地區人士反對而取消。亦有紀律部隊指出,他們在新落成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工作是「冇啖好食」。其實就這類大型的政府大樓和遍遠的基建口岸,政府有責任為相關公務員提供飯堂等便利設施,包括考慮交予社企去經營,一方面解決公務員的「食嘅問題」,另一方面又可以協助推廣社企服務。
另一個問題是進修與培訓。有別於私營機構,員工透過進修及培訓增值,爭取升職加薪,以至跳槽和轉行,但在強調穩定性的公務員團隊,這方面的動力就小很多。所以政府必須提供誘因和便利,更積極的鼓勵公務員進修培訓、自我增值。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如果有多些機會讓公務員親身到其他地區考察,比起在香港「坐定定」上堂受訓,得益可能更大。但現在政府對於批假予公務員外出考察的準則似乎過於嚴謹,尤其是對於專業職系員工,往往規定考察內容必須與其工作或專業直接相關,否則就很難批假。其實如果專業職系人員可透過考察活動,認識其他地區的政府運作、政策制訂和社會文化等,對政府和他們自己都有益處,希望當局放寬相關規定。
在公務員的人手和待遇方面,我還想再說兩個較為複雜的問題。第一是不少現職的專業職系員工,可能因興趣轉變和想換個工作環境,申請到其他部門工作。一旦申請成功,他們原來任職部門就需要保留有關職位一年,以便有關員工一旦發覺不適應新環境而轉回來做。
這個做法往往令原來部門最少有一年時間會少了人做事,要其他同事承擔。如果有關員工在一年後決定不回來,原來部門才可以開始請人,隨時又用多幾個月才找到合適人選。我認為有關留位安排應可縮短,例如減至六個月就足夠,不需要一年這麼長。
另一個問題是,隨着港人的平均學歷愈嚟愈高,不少政府職位的最低學歷要求,本來只須中學畢業資格,但就吸引了很多大學生、以至碩士、博士生申請。這些學歷高於實際工作需要的員工,往往做久了就覺得自己「無用武之地」,繼而影響表現,希望政府研究一下如何善用人才。
主席,我動議的第二部分,是提升政府的決策、執行和審批方面的效率,加強跨政策局、跨部門的合作及協調。說起公務員效率問題,大家都會聯想到為了補漏拾遺而推出派錢四千元措施,包括聲稱要用十八個月去開發電子申請系統。我相信有關的時間,不少是用在之前的招標及審批等程序上。
這亦是我們業界經常遇到的情況,無論是起樓屋、起路、或起橋,真正施工期可能只需兩三年,但加上之前的政府內部程序、立法會的審批撥款時間,隨時要六、七年。就算是私人工程,亦往往因政府審批程序繁複,在無實質理據下導致工程時間長、造價貴、嚴重影響整體香港發展的速度和效益。
就此,感謝發展局回應我和業界多年來的訴求,最近推出兩份新的「聯合作業備考」,目的是簡化審批程序及統一負責審批的部門,建立「話事人」、「牽頭人」制度,避免因部門之間的權責不清和缺乏溝通協調,而令業界無所適從,經常要兜兜轉轉、反反覆覆游走不同部門,浪費大量時間及資源。
這次優化審批程序是一個好的開始,希望除了發展局之外,其他政策局和部門都會效法,不要再各家自掃門前雪,有效落實特首倡議的「地盡其用」、「一地多用」,以及善用空置政府用地及建築物等政策目標。
我動議的最後一個部分,是加強中高層公務員的創意思維及變革管理能力,推動政府各部門對創新科技的應用和研發。香港要建設成為「智慧城市」,首先就要有「智慧政府」,而要政府和她的政策措施變得有智慧,公務員隊伍在知識上、處事上,亦必須更有智慧和創意。
這方面我看到政府及很多公務員都是有心去做,但真是做得很慢,比日本及南韓慢、比新加坡慢、甚至比很多內地城市都要慢,經典例子包括部門換視窗軟件要換兩年、「空間數據共享平台」要研究四年、智慧燈柱這麼久不見影、派錢四千元只能郵寄等;還有是否審批業界的創新建築方法及物料時,相關公務員第一句就會問:「有冇喺邊度用過?」。
創意思維未必涉及創新科技,而是講處事的方式。例如「明日大嶼願景」規劃研究,我和建測規園業界都認為,香港難得有機會得到這麼大片新增土地,理應以更有創意的手法,以「願景為先」為原則,去進行全面及具前瞻性的規劃。當中包括近零碳排放的生活、人功智能和5G、以至6G技術的應用,以及能否引入某種形式的公開設計比賽等等。有關工作又是涉及跨部門、跨政策局及跨專業的,希望當局真的做到。
主席,最後我想強調,香港的公務員隊伍,整體而言是能幹、高效、值得市民敬重和支持的,但不少政府自以為「行之有效」的程序及制度,在私營業界和市民眼中,其實是低效甚至失效的。我希望公務員隊伍能夠與時並進,不斷檢討和改革,令政府施政更加以人為本、議而有決、急市民所急,引領香港繼續向前發展。本人僅此陳詞,稍後再回應各項議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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