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主席,有關完善選舉制度嘅法案已於上月底通過及生效,加上《港區國安法》嘅實施,引領香港進入全新嘅政治格局,保障咗「一國兩制」嘅行穩致遠。但由於新冠疫情仍未消退,香港經濟尚未復甦,房屋問題、青年問題等深層次矛盾仍未得到解決,本會今日辯論有關「重建社會信心」嘅議案,係相當適時同適切嘅。
對於林健鋒議員提出嘅三項建議,包括制訂經濟復甦行動綱領、喺制訂重大經濟及民生政策過程中廣納民意,以及積極處理青年人嘅「三業三政」問題,大方向我係認同嘅,但具體應該點做,社會係有唔同意見。
首先有關成立「振興經濟委員會」。特區政府過去成立咗多個大大小小嘅委員會,招攬咗來自不同範疇嘅商界領袖、專業人士同專家學者做成員,為香港經濟發展及其他議題出謀獻策。問題係,政府最後採取咗幾多意見呢?係咪有決心同能力去執行呢?具體帶嚟咗乜嘢成效呢?好多市民都有疑問。
其次係透過問責官員落區、舉辦論壇、善用社交平台等方式廣納民意,與民共議。特區政府過去亦做咗唔少,部分係有成績嘅,但亦有唔少情況,尤其係涉及土地房屋發展嘅諮詢,花咗唔少時間,反反覆覆,但成效往往差強人意,與民共議變成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更甚者係,近年有唔少線上線下嘅諮詢活動,往往被一少撮人壟斷騎劫,將反對聲音無限擴大,將不實嘅資訊加速廣傳,將善意同建設性嘅意見完全被蓋過,廣納民意變成被人扭曲民意,令政府施政更加裹足不前。
我唔係反對政府做諮詢同聽民意,但必須採取合適同有效嘅方法,分辨理性同無理嘅意見,政府審視意見後要做決定,盡快落實執行,避免因為有唔同意見,就蹺埋雙手唔做嘢。
最後係有關青年人嘅「三業三政」問題,「三業」係指學業、事業同置業,呢啲問題係咪可以透過成立「青年發展統籌處」去解決呢?「三政」方面,喺過去幾年,香港已有唔少年輕人非常踴躍咁去議政、論政同參政,但結果又係點樣呢?點樣鼓勵佢哋和平、理性、客觀、包容咁論政呢?成立一個新嘅部門,係咪最有效嘅方法呢?
相對於原議案,何君堯議員嘅修正案係值得支持。佢提議加強十八區民政事務專員喺管理地區事務嘅權力,令佢哋可以快速反應,急民所急,「地區事務、地區解決」。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組織嘅績效,近年出現唔少問題,包括過份重視狹隘嘅地區利益、會議日益冗長低效等。
立法會嘅選舉同議事制度已進行改革,區議會嘅相關制度亦有改進必要,其中民政專員除咗應增加職權,同時亦要強化佢哋喺聽取及疏導地區民意嘅角色,包括協助推展一啲有利地區、有利全香港嘅發展計劃同項目,希望政府可以積極考慮。本人僅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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