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港鐵公司管治」議案發言

[:zh]主席,與許多海外國家及地區比較,香港的鐵路服務其實已不錯,快捷、安全、方便、準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多年來亦於香港及海外屢獲殊榮。好可惜,幾年前發生的嘅高鐵工程超支及延誤事件、早前曝光的連串沙中線工程問題、以至因鐵路訊號系統故障而引發的「四線齊冧」事件,就大大削弱了巿民對港鐵公司的信心。

對於沙中線事件是否涉及疏於監管、有人知情不報,以至需要問責等,特首成立的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現正進行聆訊,徹查事件。立法會在委員會發表報告前,就重整港鐵公司管治進行辯論及提出改善建議,值得政府及港鐵去研究及跟進。

原動議提出的不少建議,我都是認同的,包括要求政府同步規劃新發展區及其鐵路配套。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明日大嶼願景」,強調要運輸基建先行,研究興建一條貫通屯門、北大嶼山、中部水域人工島及港島北部的主要運輸走廊,我認為應可體現到相關建議。

對於要求港鐵檢討內部招標制度,不應偏重價低者得原則,這個我完全同意。除了港鐵要檢討,政府的工務工程招標制度亦要進一步優化,包括應更着重投標者的過去表現、工程質量、設計創意和技術創新、重用本地人才、尤其是年輕專業人士,並且應盡可能將工程合約拆細,以給予中小企參與機會,增加競爭,防止壟斷。

不過,有關成立獨立鐵路拓展署的建議,本人就有所保留。我認為現時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相關政府部門的人手不足,尤其是缺乏真正熟悉鐵路工程、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才,有關問題並非單靠成立一個新部門就可解決。政府必須加緊培訓自身的鐵路專業團隊,加派政府人員直接參與各項鐵路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監工及驗收等工作,減少過份依賴港鐵及外聘顧問代為監管。

對於規定港鐵主席與行政總裁其中一位必須具備工程背景,我亦有不同看法。第一是港鐵業務相當廣泛,除了興建鐵路及車站,還有營運鐵路服務、物業發展及管理等,主席同行政總裁未必一定要有工程背景,可以是其他方面,例如財務、法律、行政及人事管理等不同範疇的專才。事實上,不少跨國大型企業的主席同總裁,都不一定是有關企業的某一項業務的專家,但他們亦可以有效管理好整個企業。

港鐵現時已設有工程部及工程總監一職,負責監督及管理港鐵旗下的工程項目,不應該因為有關部門人員未能發揮應有功能,就將責任上移,要行政總裁、甚至整個企業的主席越級直接監管。不過,我是支持港鐵委任更多具工程背景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就工程監控提供更多獨立意見。

最後,有議員建議按重大鐵路服務出現失誤的次數,扣減港鐵主席及其他管理層的花紅和董事袍金,我認為這需要作出平衡。港鐵一方面是一間上市公司,要向股東交代及賺取應有回報,但另一方面港鐵亦是一間公共服務機構,政府的公共交通政策以鐵路為骨幹,因此港鐵不可以只顧賺錢,必須顧及公眾利益。希望稍後委任的新任港鐵主席及行政總裁,能夠充分認識這一點。

本人僅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