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出租公屋現斷層 出售比例要檢討[:]

[:zh]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政府須於未來10年興建30.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即每年平均提供逾3萬個單位,當中約三分二為出租公屋/綠置居,餘下約三分一為居屋及首置盤等資助出售房屋。

不過,綜合房委會及房協的最新建屋量預測,2024/25年度只有約1.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落成,僅及長策目標的約一半。當中出租公屋/綠置居單位更只有約5,500個,較2023/24年度大減74%,創下多年來的新低,數目僅及長策目標的約四分之一。

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方面,預計在2024/25年度會有7,900個單位落成,雖然仍略低於每年平均約9,000個的長策目標,但已屬最近5年來新高,並且可能是首次出現資助出售房屋供應多於出租公屋的情況。

筆者一向支持政府提供多元化的置業階梯,以切合不同收入和需求的市民,令他們能有所選擇,但隨着香港經濟深受疫情與中美關係惡化打擊,失業率屢創新高,預計在未來數年市民的置業能力將會下降,因失業或收入大減而跌入公屋安全網的基層家庭則估計會增多,而後者應是社會最需要幫助的一群。

在整體供應難以大增下,當局是否應就出售與出租公營房屋的比例作出檢討,以適度增加出租公屋的供應呢?須知資助出售房屋的建築設計、裝修用料及配套設施等,都與出租公屋有出入,這些規劃和設計上的差異,必須預早兩年多便要確定,若等到施工時才改動,不但令造價提高,亦會影響落成時間,因此有關檢討應當立即進行。

即使當局決定將部分資助出售房屋改為公屋,肯定仍不足以應付過往積壓及新增的大量公屋申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早前再度升至5年半,升破6年只是遲早的事,即是現時蝸居於狹窄劏房的小學生,等到升中時仍可能未獲編配公屋,情況極不理想。要紓緩他們面對的居住問題,解決方法是盡快、大量加建過渡性房屋,當局不應單賴非政府組織去做,必須改由政府主導,在政府土地上興建或改建。

為了應付疫情,政府先後將多個渡假營及戶外康樂中心改建成臨時隔離檢疫設施。這些設施在十多二十年前可能屬位置偏遠,但隨着城市化及交通網絡不斷發展,部分營地已變成處於交通便利的居住區附近。加上營內已有水、電、排污及飯堂等配套,是否可在疫情過後直接變身為過渡性房屋呢?相對於休閒玩樂及渡假需要,住屋需要理應行先。

誠然,調高出租公屋比例與增建過渡性房屋,始終是塘水滾塘魚、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要真正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大量增加土地供應才是王道,但這方面必須整個社會,包括反對派、地區人士及環保團體的配合和體諒才有機會快速成事,不能單靠政府推動及單靠建設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