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非法佔用官地有幾嚴重? 可以誇張說一句,多不勝數。地政總署最近資料顯示,單在去年接獲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及仍在處理個案,數字已超過27,000宗,同年完成清理有9,000多宗,檢控有19宗,佔清理個案約0.2%。
早在2012年審計署已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指出,土地管制面對兩大困難,一是全港未批租政府土地面積廣大,二是由於香港土地價值高昂,非法佔用罪行的罰則,未能發揮足夠阻嚇作用,當年是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期後雖然罰則有所提升,首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就違反法定通知的每一日另處罰款5萬元,但仍未能有效阻止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目前地政總署主要依靠舉報及巡查,管理政府土地,要掌握全港有多少政府土地被佔用,地政總署亦沒有相關的數字,清理後的土地再次被佔用,也時有發生。
有效管理防止佔用官地,一直是霸佔官地的核心問題,因應問題地政總署成立特別專責組,於2019年定立100個黑點,計劃今年年底或之前完成清理工作。
除了清理外,防範是最重要的。有鑑於政府未批租和未撥用的土地有約300多平方公里之大,何不利用科技,製造地理資訊地圖,透過科技,如由無人機等器械監察土地情況,定期巡查,相信更能及時防範及制止非法佔用官地。
單從過去3年的檢控及罰款數字觀之,檢控只有21、12和19宗,佔清理數字的0.2%、0.12%及0.21%,不足一個百分點,而且罰款數字最少只有500元,最多18萬元,平均約3萬元。似乎非法佔地得到的利益,遠高於被檢控的風險及罰款,令不法份子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造成非法佔官地的情況更加嚴重。
香港土地資源短缺,有價有市,但從上述數字觀之,非法佔用官地檢控數字低、檢控時間長、罰款相對低等問題必須要處理。如何加強阻嚇力,減少非法佔用及引發的安全問題,政府有必要正視再重新檢討。
有法例、有具阻嚇性的罰則,亦要有效的執法和管理。因此,簡化檢控程序,多採用合適的創新科技,協助管理,令管理官地更加有效,防止非法佔用官地自然更能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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