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今年七月一日,除了是香港回歸暨特區成立二十四周年,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周年,以及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周年的大日子。在國安法協助下,香港過去一年成功止暴制亂、由亂至治,加上人大「三一一」決定及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為香港政制堵塞漏洞、撥亂反正,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不過,香港要戰勝疫情、重見繁榮,解決由殖民時代積落的種種深層次問題,始終要由特區政府來處理,要由香港人自己去管理好香港,不能事事靠中央幫忙。
早於二○一九年底,黑暴仍肆虐之時,筆者已在施政報告建議書中強調香港需要「變革」。有人或認為在國安法與新選舉制度實施後,政府的架構組織、問責班子及公務員制度就毋須再改變,其實剛好相反,有了穩定的政治及社會環境,政府更可加快步伐,「穩中求變」,以回應市民的期望。
特區官員的積極性和團隊合作近期已有改善,但速度與效率方面有時仍強差人意,當中最多人批評是覓地建屋的進度。近日有人重提將政府的房屋、土地、運輸及環境政策範疇重組,筆者一向支持有關建議,但縱使能夠落實重組,亦不代表香港的住屋問題就能加快解決,因為成事始終在人。
現時特首、三司十三局首長,再加上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全體政治任命官員僅約三十人,如果多達十八萬人的公務員不全力配合,無論問責團隊如何努力,政府都難以做得好和做得快。相信香港大多數公務員都是勤奮稱職的,但亦有部分人處事有欠積極,為官遇難避事,但求少做少錯。相對政府架構及主要官員問責制,現行公務員制度更有改進的空間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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