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3項塑膠購物袋徵費計劃附屬法例之首輪發言

主席,香港喺2009年引入膠袋徵費,希望透過「污染者自付」原則,促使市民喺消費時減少濫用膠袋,從而保護環境生態,減輕堆填區嘅壓力。首階段計劃喺超市等大型連鎖店推行,每個膠袋收5毫,成功令有關店舖嘅膠袋用量大減,可惜適用範圍比較窄。直至2015年將徵費範圍擴至超過10萬間零售商舖,令全港嘅塑膠購物袋棄置量減少約四分一。

不過,隨着通貨膨脹、部分市民適應咗5毫子嘅收費水平,仲有係濫用豁免徵費膠袋嘅情況多咗,近年嘅塑膠購物袋棄置量有所回升。單計2020年就估計【揼】咗42億個,即係平均每人每月棄置47個膠袋,明顯係超出實際需要。政府因此建議調高徵費,同時取消部分豁免,希望進一步減少濫用情況,為環保出一分力。

根據調查,政府估計將徵費加到1蚊,可以令膠袋用量減少四分一,如果加到去2蚊,減幅就會增至四成。四分一同四成,對堆填區、對我哋嘅環境嚟講,係有相當大嘅差別,點解唔做多啲、做好啲呢?呢個就係我提出修訂,建議將最低徵費由1蚊加到2蚊嘅原因。

我嘅建議得到唔少市民、團體同議員支持,但亦有部分人有保留。政府決定維持只加到1蚊嘅原建議,但如果立法會今日通過我嘅修訂,改為2蚊,政府表示都樂意接受,唔會因而撤回相關議案。我係理解同歡迎政府嘅做法,反映咗喺新時代嘅議會、新篇章下的政府,行政立法互相制衡,同時互相配合嘅關係。

對於議員嘅反對理由同坊間嘅一啲誤解,我等陣一次過回應。依家先講幾個無論係收1蚊定2蚊,政府都必須加強同加快處理嘅問題。

第一個係執行同執法,如果商戶唔落實執行,政府唔嚴格執法,就算加到10蚊一個膠袋都冇用。尤其係調高收費同收窄豁免範圍之後,違規派膠袋、同市民濫用免費膠袋嘅情況好可能會增加,政府因此必須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

第二係唔少人都指出,坊間好多所謂嘅環保袋其實好唔環保,對環境生態造成嘅破壞隨時大過傳統膠袋,政府會否作出規範,訂立一啲標準呢?

第三係聲稱比較環保嘅可降解膠袋,品質同可降解程度,同樣係缺乏規範同標準,令市民及商戶無所適從。

第四係配合將於明年下半年實施嘅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計劃,推行「一袋兩用」。讓市民可以喺零售店舖購買符合要求嘅購物袋用嚟載嘢,之後又可以作為指定垃圾袋,「一袋兩用」,又方便、又環保、又慳到錢,希望政府能積極推動。

第五係除咗膠袋之外其他塑膠製品,其實同樣對環保造成損害,希望政府正視,唔一定全部要以立法或徵費方式規管,但亦不應完全冇王管。

為咗環保,為咗減少濫用膠袋,懇請議員支持我嘅修訂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