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6項有關引入液化天然氣的附屬法例發言

主席,較早前我哋討論完有關推動氫能源產業嘅議案,今日又輪到審議有關落實引入液化天然氣發電嘅6項附屬法例議案,主要目的都係希望減少碳排放,紓緩全球暖化,同時亦希望市民嘅燃料電費開支,唔會因為要推動環保而導致難以負擔嘅水平。

現時香港有近三分二嘅碳排放源自發電,因此,要達致政府訂出,喺2050年前達致碳中和嘅目標,就必須致力降低與發電相關嘅碳排放。首先當然係要多管齊下,節約用電,減少浪費。另一方面亦要有序減少、以至全面取締唔環保嘅燃煤發電,改用更潔淨嘅天然氣;太陽能、風力等可再生能源;通過轉廢為能嚟發電;以至從內地輸入以核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所產生嘅低碳電力。

不過,正如膠袋稅、固體廢物徵費、以至立法會剛成立法案委員會進行審議嘅禁止濫用膠餐具草案,都顯示推動環保係有成本、有代價嘅,包括市民生活習慣同企業、行業營運模式嘅改變,仲有營運者同消費者都可能要畀多咗錢。香港電費持續上升,原因之一係兩間電力公司近年逐步減少燃煤發電,改用較環保嘅天然氣。

最近國際局勢不穩,俄烏戰事引發原油同天然氣價格飆升,導致電費進一步大幅上漲,市民叫苦連天。政府同兩電有責任採取措施,優化機制,以穩定電價,減低市民嘅電費支出同升幅。引入液化天然氣係方法之一,因為相關嘅運送成本整體係低於管道天然氣,而且可以增加電力公司進行全球能源採購嘅選擇,透過競爭嚟降低價格。今日我哋辯論嘅6條附屬法例修訂建議,正係為咗落實兩電分別喺龍鼓灘同南丫島,建設及營運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以及制訂相關嘅航道、碇泊同安全等法規。

引入液化天然氣供應,喺能源安全及穩定性方面亦較為優勝,大家有留意早前嘅歐洲北溪天然氣管道爆炸事件就知道。但亦有部分人擔心,利用船隻將液化天然氣運送到香港,再通過海上接收站將重新氣化嘅天然氣輸入兩電嘅陸上設施,會唔會構成另一種安全威脅呢?如果發生撞船或火警,會唔會出現好似貝魯特港口嘅大爆炸呢?尤其香港出名航道繁忙,人口密集,仲不時會被颱風吹襲。

我留意到,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補充文件,強調兩電已制訂咗「安全管理計劃」同「緊急應變計劃」。我希望局方唔會完全靠晒兩電,自己亦要做好監管同應急準備工作,確保香港嘅電力供應安全而穩定。主席,本人謹此陳詞,支持6項附屬法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