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年討論和籌備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將於今年4月1日實施,雖然政府表示會有6個月適應期,但不少市民、包括物管及清潔業界對實施細節仍存有不少疑問,有待政府盡早詳加解答,及提供指引。
政府就垃圾收費多月前已推出各項宣傳,主要是針對住宅家居垃圾的收集安排,但對如何購買指定袋,包括購買地點卻未見詳細交待。另外,就指定袋於使用時會否容易破損,及如有破損如何補救,不少市民均希望政府能加以指引。至於其他同樣需要符合徵費條例的如工商業大廈及商場等物業場所,宣傳似有被忽視之嫌,欠缺全面。
「按袋」或「按重量」收集及收費的兩種模式的採用要求條件,管理公司及清潔公司同樣存有疑問。有管理公司考慮購買240公升的大型指定袋,再交由清潔公司到各樓層收集及處理屋苑的垃圾,或預先在垃圾槽底的收集桶套上660公升超大指定塑膠袋,再由清潔人員從各樓層,將一般膠袋盛載的垃圾掉進垃圾槽至槽底的收集桶內,然後再經由垃圾車運往堆填區處理。
這些做法與現時收集垃圾方式大致相同,只是由傳統黑色大膠袋變為指定袋,但這樣又能否減少塑膠袋於堆填區的棄置量呢?這與透過收費令市民減少製造垃圾、棄置廢物的原意和目標又是否有成效呢?
要提升垃圾收費的成效,筆者認為政府更要加強以下主要三方面:1.做到源頭減廢,讓市民養成減廢回收的習慣;2.支援回收業界發展,以及3.做好「轉廢為材」、「轉廢為能」的設施。
更有效減廢,加大回收力度刻不容緩,就如廚餘回收,由公屋擴展至大型私人屋苑外,亦不應忽視小型屋苑、單幢樓及三無大廈等;資助或提供廚餘回收機,定期、定點回收安排不能缺;另外,亦有必要擴大回收項目的種類,包括木材、發泡膠及一次性廢電池等,部分雖然再造、重用性有限,但隨便棄置,對環境會造成危害及污染,必須經處理後才能棄置。
就資助、支援回收業界,現時經常出現市場錯配,市民因難以找到回收點而隨便棄置,回收公司卻因收不足回收物,難以繼續運作;故如何建立回收系統及服務,令回收物能有效地送到回收公司循環再造是重要的。回收企業如能有效營運不單有助經濟發展,亦能做到回收再造,減少堆填區的壓力。
同樣,如何加強「轉廢為材」、「轉廢為能」都可為固體廢物處理提供堆填以外的另一處理方法。但相關的設施需要覓地和需時興建,就如I.PARK1(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1期),要待2025年才能投入服務,屆時透過焚化來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既可減少堆填區的負荷,又能回收熱能發電,故加快覓地興建相關設施,才有望達到2035年的「零廢堆填」的目標。
![[:zh]謝偉銓 TONY TSE WAI CHUEN[:en]TONY TSE WAI CHUEN 謝偉銓[:]](https://tonytsewaichuen.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logo-180x8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