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立法會一號」專欄 選主席拉布 同樣損民生[:]

[:zh]立法會兩年前通過修改《議事規則》,令反對派較難利用點算人數、製造流會及提出臨時動議拉布,之後的會議進度明顯改善。但自從反對派透過阻撓選舉主席,拖垮《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員會的審議工作,他們就發現這種拉布新招更為有效,並在復會後大規模施行。

反對派透過互相提名參選委員會正副主席、舉行冗長的辯論及不斷提出規程問題,將過去只需時數分鐘的選舉程序,拖長至數句鐘、甚至多天的會議仍未能完成。此舉導致政制、保安、司法及法律事務等多個重要委員會,至今未能選出新一年度正副主席,無法處理大量已積壓多時的議程。

當中的重災區為內務委員會,經過十多小時會議仍未開始投票選主席程序。有人或以為內委會僅負責內部事務,暫停運作對市民應影響不大。但其實任何法案及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都必須通過內委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才可進行。內委會癱瘓等於立法會的審議法例功能停擺,同樣損害民生。

對於反對派質疑建制派「霸晒」所有委員會的正副主席,這顯然與事實不符,例如福利事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長期都是反對派議員,負責審批政府工程及開位建議的工務小組及人事編制小組,今年也是由反對派當選副主席。

其實某位議員能否當選正副主席,關鍵是有關委員會的大多數委員,是否都認同該人可公平公正地主持會議,與其所屬黨派無必要關係。例如來自反對派的前議員劉慧卿,就曾在不同陣營共同支持下多次當選財委會主席,但近年可同時獲得各方信任,可以不分黨派、對事不對人地主持會議的反對派議員,若非完全欠奉,也是寥寥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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