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就簡化發展審批流程,我應該係最早關注有關問題嘅立法會議員。早喺十多年前我首次參選立法會議員時,因應香港先後發生咗公屋短椿醜聞、多項大型基建嘅超支及延誤事故,仲有一啲大多缺乏事實根據嘅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指控,令到香港嘅發展審批流程同要求愈收愈緊,大大增加咗建造成本同發展及施工嘅時間,窒礙咗香港建設嘅效率。當年我促請政府大幅精簡相關審批流程,只係一把小眾聲音,依家已成為本會同社會嘅主流意見。
經過多年爭取,立法會去年通過修例,簡化同加快咗部分與發展相關嘅法定審批程序。發展局亦早喺上屆政府開始,喺局長嘅領導你嘅下推動其下部門精簡行政審批流程,做出咗唔少成績。但發展建設審批涉及嘅唔單止係發展局,仲包括房屋局、運流局、環境局、以至保安局嘅消防處等等,相關部門嘅審批程序亦必須加以精簡,先至能達到最佳效果。
劉國勳議員嘅原議案提出嘅6點建議,包括檢討《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條例、精簡審批流程及統整建造標準、設立專責部門或擴大「項目辦」嘅統籌職能、以獨立專業核證嚟替代部分行政審批、就政府內部嘅跨部門諮詢設定時限或服務承諾,以及引進創新嘅建造科技、技術同物料等等,都係我一直倡議嘅,我自然係支持。
不過,正如我過去多次指出,除咗精簡流程、整統標準同善用科技之外,更重要係改變主事官員嘅處事心態。唔單止要做好監管工作,仲要扮演好「促進者」嘅角色,貫徹落實習主席提出嘅「將高效市場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主席,前日又發生咗一宗嚴重工地意外,奪去兩名工友嘅性命及有三人受傷,實在令人婉惜。立法會去年已完成修例,大幅提高多項職安健罪行嘅最高罰則,但之後嘅嚴重工業意外事件似乎未有因而回落,印證咗我同業界一早提出嘅,單靠事後告人、罰人,並非防範意外發生嘅最有效方法。
黃國議員嘅修正案,建議推動及資助業界善用科技以減少工業意外,我係非常支持。但係近年社會、政府、仲有我哋嘅部分立法會議員,似乎都太過強調提速提效,喺審批撥款時,往往要求政府壓縮整個發展週期,間接逼使承建商要縮短施工期,因而增加因趕工而發生意外嘅機會。我希望大家今後會多加注意。
除咗施工期過短,人手不足亦會增加工地意外風險,同時導致建造成本上漲。因此我係認同龍漢標議員嘅修訂建議,適度放寬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包括私營工程合約,以紓緩業界面對嘅人手短缺問題,但同時要加強佢哋對工地安全嘅意識同認識。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原議案及各項修正案。
![[:zh]謝偉銓 TONY TSE WAI CHUEN[:en]TONY TSE WAI CHUEN 謝偉銓[:]](https://tonytsewaichuen.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logo-180x8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