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注資「郵政署營運基金」以興建空郵中心的議案[:]

[:zh]主席,今次議案嘅內容,係由「資本投資基金」撥款約46億元,注資入「郵政署營運基金」,用作興建位於香港國際機場嘅新空郵中心。有關撥款早於上月初獲財務委員會通過,現在進行嘅純粹係會計上嘅安排,可以話係將啲錢,由政府嘅左袋撥落右袋。除咗唔熟悉公共財政嘅市民,其實包括我在內,都覺得有關安排幾奇怪。

我喺財委會會議上就問過,點解當局選擇以注資基金模式,而唔係用一般嘅政府工務工程撥款模式,去推展有關項目呢?政府嘅答覆好簡單,話因為郵政署係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所以覺得呢種模式適合啲。我對呢個答覆係唔完全滿意嘅,如果郵政署真係做到營運基金嘅原意,做到自付盈虧,甚至有錢賺,就理應自行出資或通過借貸去做工程,點解又要問庫房同納稅人攞錢呢?

今次嘅做法,係由政府撥出相等於興建空郵中心所需嘅100%資金,交畀郵政署去推展有關工程;咁樣同政府直接去做,成幢空郵中心起好之後,再交畀郵政署去營運,我睇唔到有咩實質分別。唯一分別係,採取注資基金撥款模式,立法會對項目嘅監察就會少咗同難咗。

一般嘅工務工程項目,例如起馬路、起天橋、起學校,係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出資,首先要諮詢立法會嘅相關事務委員會,然後交工務小組審核,最後再由財委會審批,前後經過三重審議。但類似今次興建空郵中心嘅注資撥款模式,就只須通過事務委員會同財委會。

作為工務小組主席,我並非介意有關撥款冇經過工務小組審批。我關注嘅係,如果項目毋須提交畀工務小組,政府所提供嘅資料、數據同圖表等,係唔應該少咗嘅。

今次空郵中心項目,唔算有好大問題,因為喺財委會開會審議前,商經局同郵政署都有主動搵議員講解,並迅速提交議員要求嘅補充資料。因此對於有關撥款同今次議案,我都係支持嘅。

不過,對於近期多項同樣以注資模式推展嘅工程項目,例如落馬洲河套區創科園第一批次發展、數碼港擴建計劃、注資獎券基金等,我同唔少議員都頗有意見,認為政府提交嘅資料太少,令議員難以有效審議,難以為庫房及納稅人把關,甚至好容易被人誤解,政府係刻意撓過立法會監察。我早前就通過內務委員會主席,向政務司司長反映有關問題,希望政府可以正視。

主席,喺攬炒派當道,立法會拉布情況嚴重時,唔少工務工程撥款都被無理拖延、甚至拖垮,政府會否因而希望盡量迴避立法會,提交少啲資料,以免畀人鑽空子同挑骨頭拉布呢?無論如何,喺攬炒派已經退場、立法會恢復正常、香港嘅選舉制度得以完善之後,政府就唔應該有咁嘅心態;應該向議員同市民開誠布公,與立法會互相配合,齊心一致為香港市民嘅福祉努力。本人僅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