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市規劃委員會通過規劃署推行地積比轉移先導計劃,並於油麻地及旺角區試行,冀能有助加快舊區活化、更新,甚或重建。
簡單而言,地積比轉移是將某個發展土地或已發展的項目,將其容許而未用盡的地積比(簡稱送出地盤),轉移至另一個地點使用(簡稱接收地盤),是轉移土地發展權的一種。市建局早前提出的油旺區規劃研究,建議以地積比轉移為新規劃工具。
面對大量老化樓宇的油旺區,要收購重建,涉及高昂的費用,因不少地塊發展已用盡或近乎用盡准許地積比,因而缺乏經濟誘因進行重建,因此,就算位處區域中心地段,也難獲得私人發展商收購重建。而市建局亦並非擁有無限資源以解決相關問題,舊區環境的改善、更新因而難以加快。
故是次的計劃,估計有助吸引私人發展商參與,據了解,每個獲轉移地積比的地盤,其容許發展密度最多可增30%,這對於一些位置優越的土地,將大大增加重建的經濟收益。
筆者過去一直倡議引入地積比轉移概念,容許業主集合多幅不同位置但尚未用盡准許地積比的物業,尤其是保育樓宇,轉移到其他地塊,換取活化及妥善做好受保育物業的維修保養的責任。當然有人或會質疑,接收地盤的地積比增加了,其建築密度與高度將會增加,會否出現屏風樓,令熱島效應加大。
筆者雖然支持有關計劃,但要令計劃發揮更大效益,有必要關注以下幾點。
1. 送出地盤的項目,如屬業權分散,如何促使每名小業主同意將其物業剩餘的地積比轉移?日後送出地盤出售或重建時,新買家如何知悉該地盤已涉及部分地積比轉移;是否會反映在地契條款,或需由申請者統一業權,方能批准地積比轉移。
2. 轉移地積比的土地,會否不只局限在同一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所配對的地盤?不然,會否造成相關地區發展密度只增不減,與減低舊區發展密度的目標背道而馳。
3. 相關涉及土地如需要更改地契,甚或接收土地後需要就增加地積比補交地價,如何減少申請者對所需審批時間的了解,及如何評估及計算需補地價,必須盡早清晰。
最終,希望政府在細節能留有調整空間及具彈性,否則,難以吸引私人發展商參與,最終只有市建局會採用,令有關措施未能發揮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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