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之講場 資助房屋不應容許炒賣

房屋政策是香港特區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然而在增加房屋供應,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方面至今仍未見到明顯成效;政府近年推出不同類型的資助出售房屋,目的是讓不同基層的市民有安居之所,但鑑於私營樓宇樓價高企,令資助出售房屋,尤其是居屋同樣有價有市,有業主持貨短短數年,轉手獲利逾百萬大賺,在嚴峻的房屋問題上,進一步加深港人深層次的矛盾。

香港不少基層市民居於籠屋、劏房等不適切房屋,輪候公屋人數居高不下,輪候時間年年創新高,貧富不均愈見嚴重;雖然政府一再豐富房屋階梯,以滿足不同人士的居住要求,如加大居者有其屋(簡稱居屋)計劃的建屋數量,增設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簡稱綠置居)以及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簡稱白居二),為包括未能負擔私營房屋的但相對較高收入的家庭,也能置業上車。

然而,鑑於政策容許資助出售房屋可以在私營市場轉售的情況下,部分位於市區的資助出售房屋,因地利位置優越,於市場有價有市;有業主持貨數年轉手,獲利驚人,成交價直迫私人住宅;因而吸引更多市民加入申請資助出售房屋行列,令抽中者如同中六合彩的心態。早前更有業主在購入資助出售單位,尚未入住便轉售,好像變成「炒賣」用途,與政府為令市民安居的原意,背道而馳,也不符合社會公平公義。

筆者過去除要求政府在檢視公屋富戶政策的成效外,考慮是否應該禁止所有新建資助出售房屋的私人轉售,如業主因不同理由需要出售單位,亦應由政府或房委會以原購入價加以歷年的平均樓價升幅進行回購;再由政府將單位翻新,按機制分配予符合資格人士申請認購,這樣不但能維持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亦可杜絕單位的炒賣,符合公平公義原則。

事實亦證明,近年政府就算多次修緊「轉售」年期限制,但對資助出售房屋的價格屢次破頂情況毫無影響,居屋王不斷誕生,原業主獲利的比率亦動輒以倍數計。

另外,亦有不少人士指出,因為白居二政策容許業主免補地價出售單位,而居屋供應並沒有增加,因而每每於新一批白居二批出時,便會帶旺未補價居屋單位的市場及能以新高價成交,直迫同屋苑已補價單位。

白居二的政策,無疑帶動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但亦直接推高其市場價格,連帶一些位置較偏遠地區的居屋,也水漲船高,對真正用家而言,一是高追入市,或是因無力支付首期而未能置業,相信這實非政府推出白居二的原意,故政府在加大覓地建屋的同時,也應從新審視是否應該全面禁止資助出售房屋私人出售,令資助出售房屋更能針對需要協助的用家,令更多市民能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