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13年《施政報告》及2013/14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zh] 

意見書 PROPOSAL
立法會事務 LEGCO

意見書 PROPOSAL

2012.11.15

對2013年《施政報告》及2013/14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I. 土地供應 – 提高部份地區地積比率

香港樓價持續高企,甚至呈現不理性升幅,歸根究底,因為土地供應不足,直接影響住宅單位的供應量。要增加土地供應,政府必須多管齊下,除了填海、開發新市鎮外,可透過妥善分配和運用現有土地資源,包括改變土地用途,提供誘因,吸引業主參與工廈改變為居住用途項目;以及在運輸基建能負荷,及不會對社區環境馬上造成重大影響的情況下,適度放寬九龍和新界部份地區的最高住宅用途地積比率。具體有下列建議:

1) 香港島
現時香港島很多住宅的地積比率,已達到獲許可8-10倍的最高比率。鑑於港島區現有發展密度已相當高,甚至社會上有聲音要求,適度調低港島區發展密度,所以我認為,要增加港島區住宅的最高地積比率會較困難,難以為市民接受,政府應從其他地區著手。

2) 九龍
相對香港島,九龍住宅的最高地積比率相對較低,一般容許只有7.5倍,另加上1.5倍非住宅用途,即總數為9倍。鑑於住宅用地嚴重短缺,在不影響整體地積比率的情況下,本人建議,容許住宅與非住宅的容積率有具彈性的分配,放寬九龍住宅的最高住宅地積比率至最多9倍。由於現時九龍區有不少用地,均屬規模較細的地盤,同時住住亦非位處高商業價值地段,所以提高該等地盤住宅的最高地積比率,反而會對社會帶來實質幫助。

3) 新界
新界有不少已規劃作住宅用途的土地,地積比率一般偏低,通常低於1倍。所以,本人建議,提高新界住宅的最高地積比率(建議至2倍),達至善用土地的目標。至於因增加發展密度,而令該區的運輸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足以負荷。本人認為,現時很多新界在進行發展前,土地必須先更改地契,因此,估計短期內只有部份土地可以馬上開展工程,不少土地需要經過較長時間,完成更改地契才可發展,故政府應善用這個發展周期,同步進行包括交通運輸基建在內的配套設施,配合長遠較高密度的發展。

至於鄉郊的發展密度(包括丁屋)亦應適度放寬;另外鐵路沿線附近的住宅用地,亦可考慮容許其更高住宅地積比率,增加至5倍左右,藉此吸引更多新界土地持有人,將農地改作住宅用地,提供更多住宅單位。

4) 其他
在香港現有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有不少土地被規劃為「綜合發展區」(CDA)用途,其中不少多年都沒有發展。究其原因,往往因其中地盤涉及不同業權,各土地持有人未能就共同綜合發展達成共識,而個別地盤發展亦不為城市規劃委員會接納。因此,政府應全面檢視現有所有規劃為「綜合發展區」的土地,研究如何協助及鼓勵、推動和加快有關土地的發展,提供更多住宅單位。

II. 新發展區計劃的推行

另外,本人對於政府就新發展計劃的推行有些意見。今次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主要遇到兩方面問題:(一) 雖然經過長時間和多番諮詢,但仍遭不少市民反對,所以政府有必要檢視現行新發展區計劃的諮詢期及諮詢方式,審慎研究是否縮短日後推出的發展計劃的諮詢期,避免部份市民在長諮詢期內,因環境轉變,容易對計劃推倒重來。(二) 目前政府在發展規劃上,仍採用舊思維模式,只著重發展區內的土地用途的劃分,對於發展策略及因發展引發的相關問題,例如如何突顯及扶助、加強地區原有的經濟優勢,以及產業的發展,則未見有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計劃和時間表配合。所以,如果政府能夠改變現有思維,建議發展計劃時,同時制訂相應政策以作配合,例如為農民提供扶持發展政策,推動農業產業化,發揮原有地區的經濟優勢,將會得到市民的認同。

政府推行任何發展計劃,在制訂計劃和執行發展時,都應有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制訂及實施的計劃,及早處理將要面對的問題方案。同時於計劃實施時,應成立專責部門,負責統籌及落實整個發展的工作。由於有發展項目,往往涉及收地和土地管理的問題,該專責部門應包括有關範疇專業人士共同參與。

III. 房屋 – 制訂全面資助置業政策

現時本港樓價與市民的負擔能力已明顯脫節,很多中產家庭、年青專業人士都感到置業困難,但我們不應因此要令樓價大幅回落,因為這會對現有超過一百萬的業主們和香港整體經濟,造成重大影響。因此,要令市民安居樂業,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有的資助房屋政策,為不同收入水平的市民,提供資助置業階梯,使購買單位售價與市民的收入水平掛鈎,協助市民置業,包括年青家庭及單身人士等,提升港人的置業比率,增強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

同時,政府應為資助房屋重新定位,將資助房屋和私營房屋兩個市場角色明確劃分,而資助房屋的類別,以及政府提供的資助方式均要清晰,目的是要確保各種資助計劃下,不同房屋均有較充足的供應,令居住有向上流動機會。

長遠而言,除了資助市民置業外,政府亦應為市民締造更優質的居住環境,包括透過提高人均居住面積,減少家庭收入用於居住方面的開支比率。事實上,香港是先進城市當中,居住環境最差之一,政府訂定人均居住面積標準,亦可作為土地供應計劃的參考,為公私營房屋規劃提供理性的分析和考量。

另外,良好的樓宇維修及管理制度和條例,對鞏固現有單位質量有莫大幫助。現時本港不少建於60, 70年代的樓宇,由於一直沒有良好維修及管理,加上該等樓宇的住戶和業主,又以弱勢社群、長者及低收入人士居多,單靠他們自發組團管理其樓宇,實在有一定困難。所以政府應制訂樓宇維修及管理策略,協助更多舊樓住戶落實維修保養,包括在財政上的資助,提升樓宇壽命與質素,減少住宅單位耗損量。

IV. 專業發展 – 為不同專業範疇制訂長遠發展規劃

未來數年,香港將會有多項大型發展項目相繼上馬,需要大量不同範疇的專業人士參與,包括設計、工程監督、合同造價管理及控制等。如何令本地專業人士在這些項目中,有更大程度的參與,讓年青人有更多吸收實際經驗的機會,需依靠有效政策與措施。過去,香港在多個專業範疇,可能受「名牌效應」影響,往往較多採用外國知名公司的服務和聘用外國專業人士。本人建議政府推出「本地專業優先」措施,令更多從事專業範疇的本地公司,以及本地專業人士有更多機會參與香港項目,讓年青專業人士有更多發揮機會和空間。

除了香港之外,內地亦有很多空間,可讓香港年青人及專業人士發揮。這方面,希望特區政府加倍努力,透過CEPA,為香港爭取更多內地發展機會。事實上,剛畢業的大學生,在內地工作所得的薪酬,一般會比香港低,雖然在內地的生活指數會較低,但他們往往要面對文化、語言差異,需要時間作適應。所以,政府應通過措施,鼓勵年青人到內地工作,如提供稅務優惠、工資補貼,或為需要償還專上學生貸款的畢業生,提供扣減還款優惠等。

V. 人力資源 – 增加與房屋和土地規劃相關部門的公務員編制

由於房屋問題會是現屆政府未來幾年施政的重之中重,預計與房屋和規劃相關的政策和措施,將會在適當時候相繼推出,對負責執行和落實該等政策和措施的公務員隊伍,將會造成相當沉重的壓力;況且有個別部門,現正面對人手短缺問題,如房屋署、地政署等,當中專業職系人員不足情況尤其嚴重。在沒有增加人手的情況下,再加添他們的工作量,恐怕會打擊員工士氣之餘,更會影響政府服務質素和施政表現。所以,我建議,政府應全面檢視各部門的人手安排,為有需要部門增撥資源,並適度調撥或增加人手,以應付未來的重點施政工作。

VI. 教育及培訓 – 提升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

近年,本港年青人投身建築業的人數,明顯較過往少,令建造築業經常面對招聘困難。有關情況主要在於薪酬水平、工作環境,以及建築工人的社會地位被看低;,加上本港教育和培訓方面均未能全面配合,以致建築業面對人手不足。過往,本地大學及大專院校多著重建立自己的學校品牌,集中培訓頂尖人才,不太重視提升技術培訓的教育工作。所以,我們必須從教育著手,培訓更多具多功能、多技能的建築業工人。

教育以外,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發牌制度,提升建築工人技能的同時,又可以透過加強工地安全及管理、改善地盤環境和衛生,從而建立和提升建築工人的社會形象。

VII. 紓解民困 – 優化食物援助計劃

政府於2009年推出短期食物援助計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時支援。然而,在通脹帶動食品價格持續颷升的情況下,食品價格難以在短期內回落,六星期的短期援助,對有需要人士的幫助極為有限,加上現計劃下只設有五間「食物銀行」,受惠人數有限。所以政府應加大力度,投放更多資源,優化現有計劃,包括將適度延長援助期,以及增加「食物銀行」數目,令更多有需要人士受惠。

VIII. 稅務優惠 –

1) 醫療保險扣稅優惠
為鼓勵市民購買醫療保險,政府應落實私人醫療保險扣稅優惠計劃,相信此舉長遠有助減少市民對公營醫療服務的依賴,同時亦對中產人士有更佳的醫療保障。

2) 遞增子女免稅額
現時政府為第1至第9名子女每名子女提供6萬元的免稅額,在每名子女的出生課稅年度,子女免稅額可獲額外增加,藉此鼓勵生育。不過,本人認為,提供子女免稅額,即每名子女的免稅額會隨子女人數目而遞增,即第2名子女的免稅額會高於第1名子女,而第3名子女的免稅額亦會高於第2名子女,如此類推,相信將可以提供更大誘因,鼓勵生育。

3) 提高薪俸稅免稅額及擴闊稅基
現時全港有超過150萬名納稅人,根據稅務局的臨時數字,2011-12年度薪俸稅的收入超過517億元,其中包括不少為收入不高,但剛墮入稅網的基層人士。政府可透過提高薪俸稅免稅額,令每年繳交少於500元的基層人士,免墮稅網,減省政府的行政費用,加強效益;此外政府應透過擴闊稅階,以減輕中產家庭在稅務方面的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