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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4
對《旅館業條例》的檢討意見書
香港特區政府就修改《旅館業條例》進行為期8星期的諮詢,並於2014年8月28日結束。本人的議員辦事處亦於8月14日舉辦有關條例諮詢的研討會,邀請了業界的專業人士就如何有效打擊和取締無牌旅館,以及如何優化發牌制度,加強保障公眾安全等問題交換意見。現綜合意見如下:
旅遊業是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除了酒店外,旅館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為本港旅遊業的蓬勃發展作出貢獻,因此,當日的與會者均認為旅館有其存在的價值。
根據諮詢文件的建議,如果大廈公契規定,不容許在大廈內經營旅館或進行商業活動,或只可作私人住宅用途,旅館業監督有權拒絕發出牌照或撤銷現有牌照,對此,與會者普遍表示反對,業界認為條例一旦通過,會對經營旅館業的前景帶來重大影響,而一刀切的處理方法,對如何妥善處理現時領有牌照而未能符合有關要求的旅館欠缺交待,這些違反大廈公契而經營的旅館將何去何從呢?此外,根據政府去年底完成的《香港承受及接待旅客能力評估報告》,預計本港的酒店房間供應不足以應付2017年7,000萬旅客的需求,若果旅館的數量因是次的修訂而大幅減少,政府會如何處理將會不斷增加的不同住宿需求呢?由於文件在這些細節上沒有交待,業界對此十分憂慮。
鑑於無牌旅館、影子賓館的問題日益嚴重,為了加強阻嚇性,署方在諮詢文件中提出多項加強執法的建議,包括提高刑罰、加入「推定」條文、封閉令等,對此,業界及本人並無異。然而,大家普遍認為,執法措施只能治標,歸根究底,是需要有一套恆之有效的發牌機制以及規管程式,方能對症下藥,達到治本的目的,因此建議政府應就整個酒店、旅館、民宿等問題綜合考慮,制定政策及條例。
就此,與會者批評是次諮詢文件的內容略嫌粗疏,沒有進行全面的研究及收集持份者的意見,亦都沒有仔細考慮土地用途規劃問題,令是次諮詢顯得零散,未能聚焦;文件亦沒有交待對行業的影響、建議修訂條文的成效評估,以及將會衍生的問題等;而公眾諮詢期只有8個星期,過於倉卒,大廈業主、旅館持牌人、住客,未必有充裕的時間去就諮詢文件的建議進行討論,取得共識,甚至提交有建設性的意見。
對於違規經營的旅館而衍生的問題,政府責無旁貸,需因應社會訴求,將現有無牌或影子賓館予以取締。長遠而言,應配合旅遊業的整體做法和接待能力的檢討,既可讓住客安心,本港旅遊業亦得以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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