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致謝議案 (第二節:土地、房屋、交通、環境及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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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致謝議案 (第二節:土地、房屋、交通、環境及保育)

主席:

特首今年的《施政報告》用了不少篇幅講房屋問題,提出了一些惠及基層市民的房屋措施,相信對紓緩基層市民的住屋壓力會有一定效用;不過,對於夾心階層的中產,《施政報告》則未有提出明確政策和措施予以協助,實在令人失望。中產是香港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中產遇到的生活壓力不斷增加,樓價、租金颷升,令他們要負擔沉重的住屋開支,部分更要面對居住質素變差,影響他們日常生活的同時,亦會窒礙他們的生產力,對香港整體發展造成損害。所以,我希望財政司司長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能夠提出一些幫助中產的實質措施和稅務優惠,例如增設租金免稅額、擴闊稅階,以及增加和擴闊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額和資助範圍等,以減輕市民,尤其是中產人士的生活壓力和負擔。

主席,過去我經常提出一個問題:房屋是否應視為市民的必須品?若是,政府則須制訂適切的房屋政策和措施,保障不同階層、不同需要的市民,包括基層和中產,在上樓或自置居所方面不會遇到太大困難,有需要時予以協助。但是根據最近一項有關「全球住房負擔能力調查」結果顯示,香港連續5年成為全球最難置業的城市,樓價中位數是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7倍,相信「住得起、住得好」已經成為不少市民的奢望。我認同,現時香港面對的房屋問題並非一朝一夕可以解決,不過要解決,政府必須要有清晰目標並配合適切的持續政策和措施,否則問題將會繼續延伸下去,對香港整體發展造成無可挽救的傷害。

主席,我在2013年10月提出「制訂住屋開支比例目標及人均居住面積標準」議案,正是針對有關問題,我建議政府在5年內將私人住宅住戶的住屋開支佔住戶總開支比例下調至30%,之後更希望在15年內繼續下調至25%或以下,減輕市民的住屋開支負擔,並建議政府制訂和落實人均居住面積標準,以便政府在開拓和發展土地,以及計算建屋量時,能夠有較清晰的量化數據。可惜,政府始終拒絕制訂有關具體目標,對此我是非常失望。同樣,面對現時樓價、租金持續高企,政府有否制訂一個目標,促使樓價可以維持在某些可以接受的水平呢?最近,我在房屋事務委員會上向局長提出有關問題,但局長始終沒有正面答覆。

主席,重建置業階梯,讓更多市民能夠自置居所,差不多已經是社會上的一個共識。《施政報告》提出「綠置居」計劃,將部分公屋單位,以低於居屋售價出售給「綠表」人士,這既可協助「綠表」人士置業,亦可藉此騰出公屋單位給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我是支持這個計劃,但在落實推出前,政府必須先制訂清晰政策,有效監管這些單位日後的轉售問題,確保公營房屋資源不會被濫用。不過,「綠置居」計劃的對象只是基層市民,中產夾心階層只能無奈地講句「又無我份」,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切實關顧那些不合資格申請資助房屋,又無足夠能力購買私樓的中產夾心階層,增設多一級階梯,讓這些中產家庭能夠較容易和有更多機會置業。

對於中產夾心階層置業而言,目前私營房屋就是唯一的選擇,所以保持持續足夠可供私營房屋發展的土地供應,至為重要。《施政報告》第81段提及:「政府會放寬不合時宜的限制及精簡程序,促進土地開發,例如去年《施政報告》公布放寬華富邨一帶的限制。」主席,我是支持政府適度放寬土地限制,不過,政府現時似乎只著眼於放寬政府土地的限制,私人土地為何不可以放寬呢?所以在檢討及修改分區大綱圖,以放寬政府土地限制時,亦應同時考慮是否能夠一併放寬鄰近私人土地的限制,從而釋放更多發展空間和潛力,增加可供發展的土地供應,希望政府考慮。

至於長遠的土地規劃和開發,新界東北和大嶼山都是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可惜社會上經過最少十多年的討論,政府在2004年亦提出大嶼山發展概念計劃,但一直未有落實,仍然停留在討論階段,實在令人失望。我希望大家可以快馬加鞭,盡快落實大嶼山發展。

談及大嶼山發展,相信現時有不少農地位處大嶼山,《施政報告》第60段提及政府剛提出新農業政策,建議設立農業園,鼓勵本地農場發展及採用現代化和多元化的生產方法。日前,我舉辦了有關研討會,不少業界朋友均認為,在推動農業發展的問題上,政府不應該只考慮農產品方面,應同時探討與農場、農產品相關及帶動的行業、產業,包括零售、飲食、旅遊等不同範疇的經濟活動,促使一個具規模的產業鏈發展,創造就業及增加經濟收益。從農業發展,正好突顯政府過去並未有制訂全面的產業政策,令部分行業和產業發展日漸萎縮,甚至走向滅亡,政府在推動產業發展方面實在責無旁貸。另外,政府應全面檢視現已被規劃作農業用途的土地,就其中適合繼續作農業用途的地塊進行全面規劃,配合政府措施,包括規定除非涉及公眾利益,否則有關土地不得在20年或更長時間內更改用途,以鼓勵更多農地業權人積極善用土地作農業用途,增加回報。

主席,《施政報告》第64段提及,政府有必要積極探討透過市區重建局等公共或非牟利機構,多管齊下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選擇和置業機會。因此市建局未來難以避免要面對更大的財政壓力問題。過去,就市區重建,市建局完成不少重建項目,但給人感覺往往只是單一項目,著重重建,未能彰顯市建局在活化市區,改善環境,提升地區經濟活動力的成績。雖然近年市建局亦有參與不少樓宇復修項目,為無即時重建需要的樓宇進行維修,改善這些舊樓的居住環境。但是,無論進行重建發展或樓宇維修,始終欠缺從整片地區考慮。例如市建局在灣仔完成了不少重建項目,但並沒有同時就鄰近街道設施等,以至整個地區進行改善活化工作,有效提升區域價值。然而,私人發展商在這方面則有不少成功例子,改善整片地區的環境外,並能增加物業的價值及經濟效益,市建局應予借鏡,結合樓宇更新、重建,為整片地域或地區進行活化工程,爭取最佳效益。

另外,為減少財政壓力,市建局應積極考慮推動和參與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重建及發展,因為不少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都是位處市區,極具發展潛力,加上項目不涉及地鋪賠償,重建具有高增值效果,希望政府在政策上予以配合。

主席,土地是香港最珍貴的資源,政府有責任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立法會於上月底通過《2014年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透過加強罰則,打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讓有關土地可以得到更妥善和充分被運用,對此我是支持的;另外,測量業界多年來非常關注釐訂土地界線的記錄不清問題,由於早期進行地界測量及記錄新界土地時間倉猝,以及測量器材和技術,不及現時的精準和先進,致令土地界線釐訂較粗疏,有關記錄圖則亦較簡單,容易出現實地所見與記錄的地界界線資料不脗合,結果阻礙土地發展之餘,亦衍生不少業權和地界的糾紛。故此,測量專業希望政府通過立法,為現時實地重新測量的土地界線賦予法定地位,取代現時舊圖上的粗略界線,使地界釐訂更清晰劃一,對土地發展亦會有正面幫助,希望政府能夠正視問題。

講完房屋及土地發展,以下我會就交通和環保方面發言。主席,

交通運輸與土地規劃、發展、經濟和民生都是息息相關,所以對於《施政報告》只用了3小段交代交通運輸政策,我是感到失望的。《施政報告》輕視交通運輸,亦可反映在上月初,政府拒絕接納議員提出並通過要求「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議案,我相信有關決定是一大錯誤。

政府一直強調以鐵路為骨幹,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扮演輔助角色的運輸政策,但對於輔助性質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小巴、的士、小輪等,政府過去似乎並沒有關注他們的生存空間,多年來有關營運企業和從業員都面對巨大壓力,他們的生計因為鐵路獨大而受到影響。根據運輸數據顯示,近年鐵路乘客量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長,但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特別是小輪和電車,乘客量則逐年減少,雖然電車同為軌道交通,亦是港島區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政府對於港鐵和電車發展的政策明顯大有不同,實在令人費解。

主席,交通運輸不應該只著眼於本地,所以我建議,政府在整體運輸策略研究上應配合珠三角區域的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積極打通與珠三角的運輸脈絡,發揮區域互補的協同效應。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夠重視香港與珠三角地區「人」和「貨」的互連互通,不應只顧獨善其身,抗拒與內地之間的聯繫,不然最終只會賠上香港的整體利益,希望大家三思。

此外,環保方面,我是支持綠色建築和節約能源,但我想指出,政府強調的綠色建築,只著眼於新建築物,對於現存建築物,明顯並沒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協助和促進其引入更多環保元素。《施政報告》雖然宣布,政府的新目標是在未來5年把政府建築物的用電量,在運作環境相若的基礎上減少5%,但為何不考慮將同樣的目標放到私人樓宇上?我要強調,提升香港現存建築物的能源效益,並不能夠單靠《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規定於2012年9月前落成的商業建築物,以及綜合用途建築物內作商業用途的部分,進行能源審核,更重要是如何促使它們能夠節約能源,增加效益。所以政府必須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節約能源的環保意識,在軟硬件方面雙管齊下,對推動環保將會有莫大裨益。

主席,現時部份議員在立法會內發起「不合作運動」和「拉布」,令大量公共工程項目的撥款審批受阻,造成業界工程量出現大變化,從業員生計大受影響,長此下去,相關企業,尤其中小企更可能因此要倒閉;同時亦嚴重影響政府過去推出各項措施,鼓勵青年人加入建造行業,培育他們成為全技術人員的成效,令有意入行的年輕人卻步,導致近期建造業年輕僱員有所增加的趨勢逆轉,更會導致現時正接受培訓、畢業時會因為「拉布」使他們「得技術亦無所用」。所以我強烈要求組織和參與「拉布」的議員,以市民和香港利益為依歸,停止「拉布」。

多謝主席,稍後我會就其他政策範疇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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