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2024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主席,香港地少人多,長期存在土地問題,唔單止影響生人嘅住屋需要,就連先人嘅殯葬需求亦難以滿足。選擇土葬就一地難求,就算係火葬,用嚟安放骨灰嘅龕位亦一度一位難求,導致大量不符合消防安全或規劃用途等要求嘅私營骨灰安置所湧現,部分嘅收費仲相當高昂,但對購買咗有關龕位嘅消費者嘅保障就嚴重不足。

政府喺十多年前開始正視有關問題,一方面喺合適嘅地方興建收費低廉嘅公營龕位,到近年已大致滿足到一般市民嘅殯葬需要。另一方面,政府喺2014年首次提出制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希望透過建立發牌制度,對有關處所嘅安全、用途、對附近居民同交通可能造成嘅影響,以至係骨灰龕嘅數目同存放、龕位嘅銷售、對消費者嘅保障等等,作出更有效嘅規管。

當年我亦有參與有關法案嘅審議工作,用咗接近兩年時間,合共開咗超過30次會議,最後都未能趕及喺當屆立法會順利三讀通過。除咗因為當年議會存在拉布問題,另一原因係有關規管工作確實係頗為複雜。

私營骨灰安置所嘅種類繁多,規模大小不一,相關建築物嘅狀況同營運者嘅管理質素亦相當參差,部分處所存在多種嘅違規問題。如果太過嚴厲同一刀切咁執法取締,將會影響大量嘅先人骨灰嘅安放同佢哋在生嘅親人。草案內容其後經過多番協商同修改,最終到2017年先由其後一屆嘅立法會通過。

今日恢復二讀嘅《2024年私營骨灰安置所(修訂)條例草案》,再次反映有關問題的確好複雜。主體法例實施咗長達7年,全港只有13間私營骨灰安置所獲得發牌,獲批法定豁免書嘅亦只有5間,兩者合共涉及約20萬個龕位。仲有77間、涉及超過50萬個龕位嘅私營骨灰安置所,佢哋嘅牌照或豁免書申請至今仍在處理。當中有成48間,因為不符合部分申請要求,估計最終將不獲批准,涉及多達28.7萬個龕位。如果全部都取締同「清灰」,將會影響大量嘅消費者同佢哋先人嘅安寧。

條例草案其中一項主要建議,就係放寬申請法定豁免書嘅部分條件,讓更多符合基本安全及土地用途規定嘅私營骨灰安置所,唔會純粹因為佢哋開始營運或者停止出售龕位嘅日期先後,而令到佢哋無法申請豁免書。當局估計放寬有關條件後,至少會有多38間、合共涉及27.3萬個龕位嘅私營骨灰安置所,會由不合資格變成符合資格。雖然有部分業界人士認為,放寬申請條件可能會造成不公,但係從便民、利民嘅角度,我覺得係實事求是嘅做法。

除咗放寬申請條件,草案亦就現有規管制度嘅運作同執法提出咗多項修訂,包括提高部分罪行嘅最高罰則、明文禁止超額出售龕位或超額存放骨灰、完善相關上訴委員會嘅運作、延長合資格石廠暫存骨灰嘅限期等,都係汲取咗主體法例嘅實踐經驗同遇見到嘅實際情況而予以優化,所以我亦會支持。

草案審議期間,我同多位議員最關注嘅,其實都唔係有關法律條文同罰則,而係當局嘅執行、執法同成效、績效問題。唔少建測規園界人士都向我反映過,有關私營骨灰安置所嘅興建、改建同城規申請工作,因為涉及多個政策局與部門,程序極為繁複,審批極其緩慢。當局今次再三承諾,會透過精簡程序同提供一站式服務,去加快處理相關積壓申請,我希望最後真係做得到。

此外,唔少議員都反映,政府近年遇到好多不同類型嘅社會問題,好似都剩係諗到通過加重罰則去應對,但相關部門係咪有足夠人手執法?過往有冇積極、主動同有效咁去執法?假設加重咗罰則之後,仍然有頗多市民或企業違法,係咪相關法例本身有問題呢?係咪當局根本唔了解相關嘅業界運作,以及企業面對嘅營運困難呢?希望官員對有關問題多加思考,唔好以為單靠告人、罰人,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最後再講下公眾宣傳及教育工作,我認為最少有3個方面。第一係加深市民對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制度認識,邊啲係合法合規,邊啲可以出售新嘅龕位,消費者買咗之後可獲得乜嘢保障,以及如果發現有違規或詐騙行為,可以向邊個投訴。

第二係加強宣傳公營龕位嘅供應同服務,其實好多市民都唔清楚點樣同幾時有得申請,又或者以為公營龕位嘅質素係比較差,去拜祭時會有好多限制等等。

第三係加強推動綠色殯葬服務,我感覺近年係有愈來愈市民,包括部分長者,都開始接受綠色殯葬。但與此同時,亦有人以為選擇綠色殯葬,將啲骨灰撒咗落花園或大海裡面,就等於後人冇得再拜祭、思念佢哋,削弱咗中國人好重視嘅孝道同家庭、宗族關係。

【餘下約110字】

政府應聯同有關宗教團體及服務提供者,做好相關宣傳教育,同時探討如何進一步優化現有嘅綠色殯葬服務,鼓勵及便利市民思念、拜祭佢哋嘅先人,要強調並唔係撒咗啲骨灰、冇咗個龕位,就變成冇得拜祭。

本人謹此陳詞,支持草案二讀、三讀同各項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