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休會待續議案:警方自2014年11月2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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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3

休會待續議案:警方自2014年11月25日起
於旺角協助執行禁制令及處理公眾集會的手法

主席:

就陳家洛議員提出的休會待續議案,事實上,類似的內容近月已經多次在議會內討論。雖然各議員同事對於警方就非法佔領行動及相關事故的處理手法,未必有一致的看法,但有一點大家都不能夠推翻的是,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必須在法治下進行,警方執法亦要依法辦事,無人能夠亦不應該越過法治。如果有人要指控警方執法不當,甚至指控警務人員執法時不守法,我們必須要尊重法律,循現有的法律程序要求跟進處理,而不是一邊指控有警務人員不依法執法,另一邊自己卻岡顧法紀,以暴力衝擊警方及作其他違法行為,這等同於「賊喊捉賊」,根本不會得到認同和支持。

主席,我重申,我是反對佔中的,即使有人以「愛與和平」、「公民抗命」這些表面看來崇高的理念和目標,為「佔中」這個行為加上一個道德高地的光環,企圖令人相信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公義,是為香港好;但無論如何,不管用如何漂亮的言詞修飾,始終都是不能夠遮掩,亦不能改變佔中是切切實實的違法行為。

在過去2個多月,警隊面對著巨大的體力及精神壓力,不少人都未必能夠感受到,但整體上,警隊在執行職務時都是盡忠職守,發揮他們的專業,盡最大努力,維持香港社會秩序和安全。我留意到,絕大部分前線警務人員,即使面對一些非法佔領人士的無理批評、漫罵、挑釁,甚至攻擊,他們都能夠保持克制、容忍,保持高度的專業精神和態度,堅守崗位。

相反,我見到在多次衝突事故中,包括警方協助執達吏執行法院頒佈的禁制令時,示威集會人士完全不理會警方的警告,一次又一次以暴力去衝擊警方,甚至鼓勵將行動升級、自製武器,藉口指製造這些物件只為保護自己,實際卻配合他們攻擊警隊,令到警務人員受傷,這是違犯行為,應予以譴責,而不是維護。

作為議員,我們是絕對不應該鼓吹市民做違法行為,但事實上,有部分議員曾經參與非法佔領行動、漠視法院頒佈的禁制令,不單只自己視法律如無物,同時亦鼓勵和支持其他佔領人士不要遵守法律,公然違反法院頒佈的禁制令,我覺得這些絕對不是議員應有的態度,這些議員既是立法者,但又不懂得尊重法律,知法犯法;我相信不會有人希望我們的下一代會是不守法律的人,所以對於部分議員鼓吹如此錯誤說法,甚至作出如此錯誤的示範,不守法紀,我是感到十分遺憾。

主席,近日在旺角發生多次衝突事件,都是因為示威人士罔顧法紀,借故以各種無謂藉口,企圖阻礙路面交通正常運作,又以購物作藉口,乘機干擾店鋪運作,令不少店鋪為息事寧人而提早關鋪,避免造成不必要損失。我想問,這些是文明社會、法治社會應有的行徑嗎?我們是否想見到香港變成為一個人人都不守法的社會?我們實在不應該任由這些不守法的人,徹底破壞法治,摧毀香港一直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我們一定要支持警隊依法執法!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反對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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