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加強維修保養 加快市區重建[:]

[:zh]最近多年香港房屋供應短缺,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將部分郊野公園邊陲建屋的建議不獲重視,填海造地又是遠水不能救近火。上月政府公布2021-22年度第二季賣地計劃,季內推出官地只有兩幅,僅涉200個單位,令人懷疑政府是否真的無地可賣?除造地賣地供發展外,加快市區重建亦能達至增加供應和改善環境,政府應加大重視。

在舊樓林立的香港,樓齡逾40年的樓宇涉約9,600幢,屋宇署每年目標也只是揀選600幢舊樓強制驗樓,遠遠未能追及舊樓持續遞增的速度。雖然維修保養是業主的責任,但他們往往欠缺主動,導致一些樓宇日久失修,外牆石屎剝落是常見情況,對公眾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當中部分更屬「三無大廈」(即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任何居民組織、以及沒有管理公司),不少分間成劏房出租,渠管亂駁更是司空見慣。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這些亂駁渠管容易成為播毒工具;另外,不少單位均有滲漏情況,居民生活環境惡劣,故拆卸重建,未嘗不是更好的解決方法。市區重建工作不能再嘆慢板,早前市建局向傳媒透已為未來五年制定歷來最龐大的業務綱領,涵蓋多個重建項目,料可提供1.8萬個住宅單位。

就市區重建工作,筆者認為政府應採取多管齊下方式,屋宇署繼續推行強制驗樓計劃,為老舊樓宇安全作出把關,同時透過計劃加強維修、延長舊樓的可住性,鼓勵及資助業主為大廈進行維修,簡化各項資助的申請,透過一站式申請,以便業主能在樓宇破損未惡化前加以修繕,延長樓宇的可住性年期。

除提供資助舊樓業主維修,對新落成屋苑/大廈亦應設立「維修儲備金」,可要求發展商預留一些售樓款項,以及透過管理費每月收取,該款項只能用作樓宇大型保養及維修上,減輕小業主因為樓宇進行大型維修時的集資壓力,定時良好的維修保養,大廈可保持在良好狀況,樓宇的物業價值亦得以提升。

此外,市建局正試行「預先招標」計劃,較過往收購交吉清場後才進行招標工作,可縮短重建落成時間接近一年。另外,在收購重建的過程中,不難發現舊區馬路較多,又以短窄為主,功能往往重疊,佔用土地空間亦多。如能透過修改規劃,刪減部分馬路,增加可供發展面積,令重建項目更具效益。

在不降低強拍門檻前題下,對已用盡地積比的舊樓地皮,如何能提供額外樓面?轉移不同地段的地積比是否可行?如在同一地區內將用作興建社區設施或休憩空間的土地地積比,轉到同區待重建舊樓內以提供額外樓面,又不增加整個地區的發展密度,應于以支持;如此亦可加強誘因,促使發展商協助市區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