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重建高樓齡公共屋邨」議案發言

主席,相對於私人舊樓,房委會轄下嘅公共屋邨,喺維修保養方面算係做得唔錯,但唔代表冇重建嘅需要。第一係因為好多舊式公屋都係密度偏低,冇用盡相關用地嘅高度同地積比限制。呢點亦係我喺幾年前聯同多位業界專家,提出喺一啲發展密度較低同層數較少嘅舊屋邨,喺樓宇嘅天台或側邊嘅空地,利用組裝合成法加建單位嘅原因,可惜政府因為種種理由冇採納到。當然,如果可以將呢啲低密度嘅公屋整幢樓、整條屋邨拆卸重建,可以增加嘅樓面面積同單位數目就更多。

第二個重建嘅原因,係提升相關嘅社區設施、建築設計同生活配套。隨着人口老化,唔少舊公營房屋,對長者設施嚴重不足,可透過重建嚟調整。重建後嘅新公屋單位,可以設計得更加長者友善同加入各類樂齡科技,利便居家安老同促進長幼共融。喺呢方面我亦喺幾年前發表咗一份研究報告,當中部分建議房協同房委會依家已採納咗,但喺推動私人樓宇嘅長者友善設計方面,政府就幾乎、睇到乜都冇做。

既然有咁多好處,點解政府唔加快、加大力度重建舊公屋呢?原因,最主要呢,大家都知道,係喺安置現有租戶方面有困難。好多舊公屋嘅住戶都係長者,可能較難適應新發展區嘅生活,亦都唔想遠離睇開嘅醫生,同住喺附近嘅仔女、鄰居同朋友等等。亦有啲基層市民習慣喺就近返工,擔心搬走就會冇咗份工,或者要花費更加多嘅交通費,更多時間搭車返工放工。呢啲困難大家都明白嘅,但為官者係應當迎難上,而不應遇難避事。

最好梗係附近有落成新公屋,讓舊屋邨租戶原區搬遷,但呢種情況喺舊區嘅可能性非常低,亦因為拆卸舊公屋,會影響喺重建期間嘅新公屋單位供應同上樓時間。另一方法係做好重建規劃,利用更多舊屋邨內嘅公共空間,例如球場,先起一兩座所謂嘅插針樓,再逐幢、逐批咁搬遷、拆卸同重建;咁做可能爭取到重建嘅一啲時間,但要處理好施工時嘅沙塵同噪音問題,對仍然住喺屋邨內嘅居民嘅影響。

仲有一個方法,就係提供更大嘅誘因,去促使舊屋邨租戶搬去新發展區,例如係提供租金優惠、津貼佢哋嘅車費。甚至可以因為佢哋搬去新區所需嘅額外車程時間,畀番1個鐘嘅最低工資佢哋。計起上嚟政府未必會蝕好多,因為可慳番舊屋邨較高嘅維修保養開支。最重要係將來供應多咗、上樓快咗、市民開心咗。

因此,我希望政府可以積極考慮提供更多誘因,減少原區安置嘅數目,從而加快舊公屋重建。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