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探討全方位機制改革,強化盛事之都角色」議案

主席,我發言支持霍啟剛議員提出嘅「探討全方位機制改革,強化盛事之都角色」議案。啟剛係我哋G19嘅成員,本身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5項修案當中,亦有2項係由我哋G19成員,包括代表旅遊界嘅姚柏良議員,以及來自選委界別嘅李浩然議員提出,反映G19對於香港發展盛事經濟,強化盛事之都嘅角色,以及融合文體旅遊,發揮協同作用嘅重視。

主席,同我關注開嘅覓地建屋及發展、建設工作一樣,香港要搞好盛事經濟,必須提速、提效、提量、提質,關鍵之一係做到原議案提出嘅拆牆鬆綁,提升跨政策嘅統籌成效。

我參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多年,參與過多項喺海濱地區舉辦嘅盛事活動,留意到有關申請審批,往往都會牽涉好多個政府部門,需要多重嘅批准。一般包括地政署、民政署、運輸署、機電署、警務處、消防處、康文署、食環署,如果活動涉及上天下海,仲要向民航處同海事處申請。閒閒哋就數到7、8個部門,對於一啲唔太熟悉政府審批程序,只係熟悉文化、體育,或者演藝工作嘅團體,要逐個部門遞申請、攞批准,估計會有一定難度。所以希望局長關注有關情況,多做工夫。

此外,現時唔少國家同地區,都會爭相去申辦一啲可帶嚟經濟效益,或者係有助提升自身知名度嘅國際盛事。有個別國家更係不惜工本,成個政府、成個社會全力去做,香港就往往只係個別團體,需要單打獨鬥,欠缺政府喺政策上、資源上、或者場地上嘅主動支持、同積極嘅協助。

近年就申辦國際盛事,一啲內地城市亦成為咗香港嘅競爭對手。佢哋地方夠大,成本相對比我哋低,場地、人手、同觀眾都比較多,部分更同時擁有豐富嘅歷史文化同旅遊資源等優勢。原議案提出,要構建大灣區盛事申辦及舉辦協調機制,深化香港、澳門、同各個大灣區內地城市嘅資源共享,係具有前瞻性同策略性嘅。

今屆特區政府成立咗文體旅遊局,希望將三者有機結合,發揮協同效應。政府喺今年初再設立咗「盛事統籌協調組」,由財政司副司長擔任組長,以加強各類盛事活動嘅統籌協調及推動工作,我認為係恰當嘅。但正如霍議員及其他議員指出,有關統籌機制仍有進一步改進同改革嘅空間。

除咗機制之外,我一向強調主事官員同前線審批人員嘅心態亦都係好重要。要更積極咁扮演好盛事活動促進者嘅角色,而唔係只做監管者,甚至旁觀者。要加強對相關文化、體育、演藝、同旅遊事業嘅了解,包括市場嘅最新發展同相關團體、企業面對嘅困難,主動協助排難解憂,促成其事,真正做到以結果為目標。本人謹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