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實現碳中和」議案

主席!我發言喺支持陳振英議員提出的”推動實現碳中和”議案。

配合國家的規劃,應對全球氣候的變化,政府計劃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並訂下要在2030年把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的中期目標,亦即是相當於26%至36%絕對減排量,以及人均排放量減至3.3至3.8公噸,要達至有關訂立的減碳目標,各個政府部門以至全港市民必須共同努力和配合,否則要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只會淪為口號。

根據環保署於2021年7月公布2019年的溫室氣體排量數字,發電佔整體全港碳排放量約65.7%,故加快推動發展及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等對減低發電的碳排放量是舉足輕重。我認為政府在這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供能要做到大幅減排,兩間電力公司的配合不可或缺,早前中電承諾於2040年年底前淘汰燃煤發電機組,長遠亦會以綠色氫能取代天然氣發電,當然有助減排。早前兩電推出的「上網電價計劃」,鼓勵市民安裝太陽能發電板,賣電俾佢哋獲取收益,均有助減排,政府應加強推廣,令更多樓宇大廈都能普及安裝採用。此外,除減少都市固體廢物工作外,政府亦應增建焚化爐設施處理固體廢物,積極推動轉廢為能。

根據資料,香港的建築物佔全港用電量90%,碳排放來自建築物耗能相關的電力生產超過60%。因此,如何節能減排是非常重要,如在新建樓宇能大都達至「綠建環評」的最低要求時,可將目標調高,令新落成樓宇能更加節能環保;但對於現有建築物,特別是私人樓宇,如何提昇能源效益亦不能忽視,鼓勵及協助業戶轉換節能設施,轉用具一級能源效益標籤的家電,均能省電減排。另外,區域供冷系統較傳統空調系統的能源效益高出35%,故應繼續推行。

如何推動綠色運輸亦不能忽視,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於今年3月出爐,政府除以身作則,「帶頭」採用更多電動車,亦不應過於側重單一地推廣私家電動車普及化,對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方面有所忽略,電動巴士、小巴及渡輪等公共交通工具,其推行時間表,目前仍停留在「試驗計劃」階段,實有必要加快進行。

與此同時,提供完善的集體運輸系統,促使市民多使用作出行,倡導市民以步當車,減少使用私家車出行,有助降低碳排放同時,提升空氣質素。 香港要在2050年前達至「碳中和」,仍會面對不少挑戰,未來香港的整體規劃、道路及交通運輸網絡必須配合,如在新界北發展前期規劃,除提供土地作居所等用途外,亦要創造就業機會,減少市民跨區工作,省去通勤時間和所需交通的碳排,配合邁向碳中和的目標。本人僅此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