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唔知係誤解定係其他原因,我同好多香港市民一樣,對強積金冇乜好感,覺得強積金蝕多賺少,行政費高,透明度低,對提供退休保障幫助有限。雖然強積金公司同積金計劃選擇睇落好多,但基本上都係要逼人投資,逼市民將啲退休金交畀基金經理投資,變得冇乜選擇,而且必須支付行政費用,唔少人感覺費用係相當高,但係就冇最低嘅回報率保證。因此強積金又被部分市民稱為「強迫金」,事實上係強迫嘅,最緊要係可以帶嚟咩好處,甚至有一啲更難聽嘅名稱。
政府近年已推行多方面嘅改革,提升強積金嘅透明度、靈活性同競爭性,藉此降低收費水平同改善整體回報。今日恢復二讀嘅《202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目的係為積金局新設嘅「積金易」電子平台提供法律基礎。該平台有助進一步提高強積金嘅透明度,讓市民可能更簡單快捷咁查閱、比較同轉換不同嘅積金計劃。對於有關措施我係支持嘅,但認為仍然做得唔夠,尤其係喺增加市民選擇方面。政府亦要畀市民感受到,修例可以帶嚟嘅好處。
政府早前表示,正研究喺供款人年滿65歲,即係合資格一筆過提取所有強積金結餘之後,鼓勵佢哋將有關款額,轉為可帶來每月穩定收入嘅年金。政府有關諗法係有其道理同有前瞻性嘅,但好可惜,正如好多其他用意良好嘅政策同建議一樣,特區官員發放嘅訊息含糊不清,畀人歪曲咗又遲遲唔去澄清。就此網上好快就瘋傳,話政府唔止逼市民喺退休前供強積金,連退休後都要逼人購買年金!有人甚至話政府其實係想阻人移民,所以諗方法唔畀市民提取強積金。政府最近已澄清咗,但效果相當一般,仍然有好多人有誤解。
喺「積金易」條例通過之後,我希望政府同積金局會加強宣傳,貼地啲咁,教啲打工仔女如何善用有關平台,積極管理自己嘅強積金戶口,以及認識唔同嘅積金計劃。而除咗近年推出嘅「預設投資策略」,即係收費同風險都較低嘅「懶人」積金計劃之外,係咪仲可以提供其他收費更加低,甚至完全免費嘅供款同投資選擇呢? 例如有唔少人都提過,可唔可以擺埋喺外匯基金,交畀金管局去投資呢?市民自行購買延期年金、以至國家發行嘅債券,係咪都可視作同供咗強積金呢?局長今日都提出,考慮放寬畀強積金公司投資國債或政策性嘅銀行債券,市民自己購買,唔使畀咁多行政費,又得唔得呢?希望政府認真諗諗,避免強樍金繼續被人污名化。本人僅此陳詞,支持草案二讀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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